为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进一步促进和巩固我校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提高培养质量,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组织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副院长为副组长,各系主任、党支部书记为成员的2019年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
组长:蒲俊霖
副组长:黄国勇、邱萍、鞠斌杰
成员:戈磊、李叶青、姜大强、罗聃、孟晓宇
二、奖励标准和申请基本条件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申请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基本条件严格按照《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执行。其中,专业硕士应在工作站进行专业实践及论文工作,在站时间满足培养方案要求。
三、评审指标体系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质、科学研究、学习成绩为基本条件,同时兼顾在班级活动、社会工作等方面的具体表现。
1、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石大京研》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和评选资格。
2、综合测评要求:硕士需符合当年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20%、博士需符合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30%。如在学生工作、科学研究、学科竞赛、社会实践、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某一方面做出突出表现的研究生,可适当放宽综合测评要求。放宽范围由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3、在符合以上条件的基础上,优先考虑研究生在校期间的科研能力和成果。
博士:在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当中,按第一作者发表文章的篇数及级别进行排名。按照国外SCI收录、国内SCI收录、EI收录、中文核心期刊等的级别排名;级别相同的情况下,按照文章的数量排名;文章级别和数量相同的情况下,考虑参加国际会议的等级、成绩、综合测评等。
硕士:在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当中,优先推荐参加市级及以上学科竞赛并获奖、以第一作者发表了中文核心期刊以上级别的文章、第一作者申请发明专利、第一作者取得软件著作权的同学,其次综合考虑研究生参加国际会议(亲自参加并作口头报告或作展版交流)、发表中文核心期刊以上级别文章(取前三作者)、申请发明专利(取前三位作者)、申请软件著作权(取前三位作者)、研究生成绩和综合测评排名,进而推选优秀学生。
4、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条件下企业实习报告优秀者优先考虑。
5、申请人提供的科研成果应为在学期间取得,文章见刊发表且所属第一作者单位必须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6、所提供的一切材料真实可靠,杜绝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不但取消其评选所有奖学金的资格,还按照学生手册进行违纪处理。
四、指标分配方案
1.按照研究生类别、参评人数,分配学术型、专业型名额。
2.同一类别各专业名额分配时,参考各专业参加综合测评人数,并向研究生培养质量较高的学科适当倾斜。
五、评审方式及程序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采取自主申报—资格审核—评审领导小组评选—公示确定的方式产生。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与电子版)、《2019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电子版),提交学习成绩单,并附所有成果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时间截止至2019年10月9日9:00,申请材料交至A409辅导员办公桌。(过期提交一律视为自动放弃)
3、学院评审领导小组的组长负责组织全体成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按照评审实施细则择优选出拟获奖研究生。
4、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将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向学院评审领导小组提出,评审领导小组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对答复仍存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注: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新能源与材料学院所有。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新能源与材料学院
2019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