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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取办法
一、学术型考生录取办法
1.第一批次从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中录取;
2.第二批次从复试合格的“985”院校的全日制本科考生或其所在学校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调剂考生中录取;
3.第三批次从复试合格的其他调剂考生中录取;
4.各批次均按复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其中分多个小组进行复试的学科,应对各小组的复试成绩进行归一化后计算总成绩并排序;
5.本院各学科每一位硕士导师每年可招收学术型硕士人数最多不超过4人(2+X考生不占导师名额)。新聘导师三年内每年限招学术型研究生1人。兼职学科导师,在兼职学科每人限招1人。没有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6.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按总分100分计);
7.复试综合素质不合格不予录取;
8.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按总分100计)。
二、专业型考生录取办法
1.第一批次从第一志愿复试合格的考生中录取;
2.第二批次从复试合格的“985”院校的全日制本科考生或其所在学校所学专业为国家重点学科的调剂考生中录取;
3. 第三批次从复试合格的其他调剂考生中录取;
4.第四批次从参加学术型复试合格的未被录取的考生中录取;
5. 在同一批次中报考实习基地为克拉玛依工程师学院的考生优先录
6.以上各批次分别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分批次录取,直到招生指标用完为止。其中分多个小组进行复试的学科,对各小组的复试成绩进行归一化后计算总成绩并排序。
7.本院各学科每一位硕士导师每年招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最多不超过3人。
8.申请攻读专业硕士的考生必须承诺自愿服从学校实习基地的统一安排,并在2015年招收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情况记录表的相应栏目中亲笔签名,不签名者不能被录取为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9.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按总分100分计);
10.复试综合素质不合格不予录取;
11.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按总分100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