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2016年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续保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6-03-09  ]
 各分工会、全体教职工:

职工互助保障计划由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于1996年推出,其主要任务是在职工自筹资金、自愿参加的基础上,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与职工生、老、病、死、残、意外灾害、伤害等互助保险业务,为职工提供不以盈利为目的、社会公益性的保障服务,是新时期工会工作的创新,已经成为工会组织履行维护职能的一项特色工程,其特点是缴费低,覆盖广,手续简。我校已经开展《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重大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四项,其中《在职职工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由校工会出资办理,以上四项活动可在“北京工会12351手机APP”查询。另外北京市总工会出资为会员办理了《非工伤意外伤害及家财损失综合互助保障计划》。 根据北京市教育工会的工作安排,校工会定于314日至17日为教职工办理《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续保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

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合作保险计划”条款的通知年龄在1660周岁的在职女职工,没有投保或到期续保的女职工,如有投保意向,一次投保2(每份40元,合计80), 保障期限为二年。

《在职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计划》待遇标准(单位:元)

 

互 助 金 领 取 标 准

互助费标准

慰问金

治疗费用互助金

康复休养互助金

生活补助互助金(每日)

最高互助金领取待遇

80

2000

20000

4000

52

33360

 

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

根据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 条款,年龄在女性未满55周岁、男性未满60周岁的在职职工,如有投保意向,一次投保50, 保障期限为一年。

《在职职工住院津贴互助保障计划》待遇标准(单位:元)

 

互 助 金 领 取 标 准

互助费标准

住院日津贴

最高互助金领取金额

50

每日住院津贴40元×(住院有效责任天数-3天)

7200

(累计给付180天)

五、  参保手续:

1、请各分工会按照《“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参保登记表》为本单位职工集体办理。电子表excel文件格式,内容与纸质书面的登记表一致,文件命名为:“部门工会名称+在职职工互助保障计划参保登记表”.xls发至校工会邮箱:hongqz@cup.edu.cn,或OA给洪起振。

2、将纸质登记表及保费按时一并交到校工会,办理入保手续。负责人:洪起振,电话89739066,地点:教工活动中心地下一层。

各分工会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加强宣传,通过各种渠道通知到每一位教职工,让“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无病我帮人、有病人帮我”的互助互济精神深入人心,提高互助保障计划参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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