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取消中小学“共建”制度的通知
[ 发布日期:2014-05-26  ]
       2014418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发布了《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意见》,意见指出,今年取消 “共建生”制度,所有适龄儿童一律就近入学。经进一步与原共建学校沟通并咨询区教委,共建协议不再执行。请教职工按照北京市政策规定采集学生信息,就近报名入学,并请相互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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