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毕业生离校前公疗待遇截止时间 毕业生离校前公疗待遇截止时间为2019年6月29日24时,6月30日0时以后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自理;在6月20日—29日毕业生仅在校医院享受公费医疗,外院就诊费用一律自理,不再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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