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2018年12月1日起,我校公疗报销审核工作流程已经调整,详见校主页通知与公告栏里《关于我校公费医疗报销流程调整的公告》(11月17发布);
2. 2018年发生的外院产生的医疗费用,已经不再给予报销;
3. 2019年1月1日以后发生的医疗费用,从2月25日起至4月9日期间,每周一、三、五9:00-11:00;14:30-16:30时间内收取,地点在校医院一层收费挂号处。
望周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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