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日期:2020-12-07
]
关于本学期收取公费医疗报销材料截止时间的通知
为确保年终财务结算工作顺利进行,不影响公疗报销费用到账,特做出如下安排:
1、因公疗报销结算不能跨年,2020年发生的医疗费用,必须在2021年1月5日前提交。
【具体收取时间和地点】每周二和周四的上午9:30-11:00,校医院东边平房(原舞蹈室)。
过时未提交公疗报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以后不再给予报销。
2、2021年1月1日后及寒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待寒假结束后提交(报销时限最长在发生费用之日起60天内,寒假顺延)。
3、在职教工和学生寒假期间在京外发生的医疗费用仅报销因急症在公立医院急诊就诊且住院治疗产生的医疗费用,其他如门诊、急诊、非急诊住院的医疗费用均不予报销; 离退休人员异地就医需提前申请。
4、在职及退休教工需核计3000元者,请务必于2021年1月5日前提交相关票据材料。
校医院急诊联系电话
010-89733016
18910955645(院长)
校医院公疗办咨询电话
010-89731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