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本学期临近年末及学校寒假,为不影响师生医疗票据报销费用顺利到账,特做出如下安排:
1、因报销费用不能跨年。2019年发生的医疗费用,需在2020年1月3日前提交报销材料。过时未提交报销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以后不再给予报销。
2、2020年1月1日后及寒假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待寒假结束后,2月17日至4月10日每周一、三、五在校医院一层“挂号处”提交报销材料。特别提示:报销时限最长在发生费用之日起60天内(寒假顺延)。
校医院咨询及急诊联系电话
010-89733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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