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办法(试行)和2018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结合马克思主义学院的实际情况,经马克思主义学院学位分委员会讨论,确定了如下2018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的报考条件和报考要求。
一、 报考条件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与硕士毕业同等学力的人员。以硕士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指具备下列条件的考生:
(1)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士学位之日算起到博士生入学之日);
(2)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过去三年内在CSSCI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
(3)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以“定向就业”类型报考;
3.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的专业学位考生在资格审查时必须已获硕士学位,否则按同等学力对待;
4.在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6.报考全日制博士生的年龄不超过45岁,报考定向就业年龄可适当放宽;
7.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 本校应届硕士毕业生需要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
9. 申请考生应具备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学习背景,或具备法学(一级学科)、哲学、历史学、经济学、文学等相近学科学习背景。
二、报考材料提交
考生必须在2018年1月5日前向马克思主义学院图书资料管理办公室(主楼A907)送交以下材料:
1.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从报名系统打印);
2.报考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现实表现情况表(从报名系统下载);
3.两名与本门学科有关的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信(从报名系统下载);
4.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单;
5.学历学位材料:
①学士毕业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硕士阶段的毕业和学位证书复印件,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往届硕士);
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应届硕士);
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境外获得学位考生);
6.考生近年来在科研领域中的科学研究论述一份(从报名系统下载,1500字左右)。内容中涉及到的论文、著作、获奖等应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复印件,提交材料复印件时准备材料原件备查;
7.以同等学力报考者应提交:
①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证明;
②近三年发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8.应届考生英语(或俄语)等级考试成绩证明。
三、考生咨询电话
马克思主义学院:010-80116374 13521434029 施老师
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10-8973307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马克思主义学院
2017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