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文社会科学学院
2011年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复试工作细则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人文社会科学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一、复试工作原则
1、为了与硕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配套,体现以科学研究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加大导师在复试及录取中的权重,坚持导师主导的学科复试小组集体决策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指导教师具有录取与否的决定权。
2、坚持科学选拔,采取多样化的考察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3、坚持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4、坚持客观评价。业务课考试成绩量化,综合素质考核有比较明确的意见。
5、坚持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管理及工作职责
1、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成立由主管院领导任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的组织和统筹管理,制定我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我院复试各项工作。
组长:李卫红
副组长:赵庆海
成员:丁英宏、王鸣野、葛 南、薛 谦
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院的复试细则并组织实施,指导和培训学科复试工作组和资格审查工作组。负责对参加复试而未予录取考生的必要解释和遗留问题的处理。
2、人文社会科学学院成立由研究生教学秘书担任组长的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负责对不同学科专业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并建立考生个人材料档案。
组长:刘兴云
成员:吴冬红、宋 曼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