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16〕17号),结合学校实际情况,为便于各单位、部门及早安排节假日有关工作,现将2017年元旦、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放假,1月2日(星期一)补休。
二、清明节:4月1日至4日放假,共4天。
三、劳动节:5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端午节:5月27日至30日放假,共4天。
六、中秋节、国庆节:9月30日至10月8日放假,共9天。
放假期间的课程原则上不安排补课。如有特殊原因需补课,请与教务处教务科或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联系。
请各单位、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好休假期间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防火防盗、安全保卫和卫生防疫等工作,外出的师生要注意路途安全。学生工作处和各学院要安排好学生的假期活动。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时报告学校总值班室(电话89733256)或保卫处(电话89733333)。
请各单位、部门将假期值班表(A4纸竖排打印并盖章)于放假前3天报学校总值班室(主楼A座一层A102室)。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校长办公室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