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机关部处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通知 |
[
发布日期:2013-10-23
] 各机关部处:
按照学校《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查摆问题、开展批评环节实施方案》要求,机关部处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主要程序包括:精心组织学习、广泛征求意见、普遍开展谈心、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召开会议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通报会议情况等。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把规定动作做到位,基本步骤不能少、不变通。
现将重点环节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普遍开展谈心
处级干部之间、处级干部与本单位其他管理干部之间要认真开展谈心活动。谈心的主要内容是,征求对方对自己存在问题的意见和改进建议,相互沟通思想、增进了解、化解矛盾;帮助问题较突出又缺乏认识的同志提高认识、正视问题。谈心时间要安排充分,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问题和不足,多作自我批评,有话讲在当面,力求谈开谈透,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专题组织生活会前。
2.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处级领导干部要从个人作风建设基本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原因分析、努力方向和改进措施等方面撰写对照检查材料。
处级正职的对照检查材料要交学校党政正职、主管校领导审阅,处级副职的对照检查材料要交主管校领导审阅。
3.召开会议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各机关部处必须经学校党政正职、主管校领导审阅完对照检查材料,同意后,才可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问题没找准、谈心不充分、条件不成熟的,不急于开会。主管校领导要参加会议。
各机关部处要与主管校领导商定召开会议的时间,报机关党总支。
处级非党员领导干部不需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但要列席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
党委组织部
机关党总支
2013年10月23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