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校内出现物品丢失案件,现以以下两个典型案件为例,冀广大学生以警示:
1、2008年4月30日,资信学院07级本科生蒋某在第四节下课后不慎将自己的手机落在教室,待发现丢失后急忙找寻,手机已不见踪影。
2、2008年5月12日第六节下课后,石工学院07级本科生徐某把手机留在教室后,去了另外的教室,5分钟回来后,手机也不见了踪影。
纵观以上两例案件,均是由同学的疏忽大意造成的。目前校内部分学生往往麻痹大意,对自己的物品疏于管理,类似情况在新生身上表现的比较明显,故在此特别提醒广大新生同学注意保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谨防丢失,增强防范意识,让盗贼无机可乘。
所幸,经过多方努力以上两个手机最后均已找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