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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央控制室监控录像调阅管理规定

学校中央控制室集应急指挥、校园治安、交通秩序监测和消防状态监测等功能于一体,是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的重要指挥场所。为充分发挥校园技防设施效能,规范管理并合理利用监控资源,特制定本规定:

一、校园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当事人持有效证件到保卫处报案,立案后由保卫处根据实际需要直接调阅监控录像。

二、学生利用书包、书籍等物品占座或把个人物品放在公共场所看管不严造成物品丢失的,原则上不予查阅监控录像。确需调阅的,由本人填写《查阅监控录像申请表》(见附件),说明事由和必要性,经保卫处批准后方可调阅。

三、因极特殊原因(非案件类)需要调阅监控录像,须向保卫处长提出申请,保卫处处会议讨论决定后,经主管校领导同意方可调阅。

四、申请查阅监控录像者须是我校正式职工或在校学生。只允许当事人现场查阅录像,无关人员和陪同人员禁止进入中央控制室。

五、严禁当事人利用相机、手机等拍摄监控录像、监控室和监控人员等内容,不得拷贝监控录像。未经许可,当事人不得擅自将监控录像的内容及其他相关信息透漏给无关人员和机构。

六、中央控制室值机人员应根据实际需要为当事人调阅相关监控录像,并做好登记工作。

七、该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具体问题,由学校保卫处负责解释。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查阅监控录像申请表

基本

情况

姓名

所属单位

证件号码

调取位置

时段

联系电话

事由

申请人承诺: 保证严格遵守学校关于视频监控系统的相关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我愿意承担一切应负责任。

申请人签字:

申请人部门意见:

签名: 盖章

保卫处

审批

意见

签名:

查阅

结果

值机人员(填写、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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