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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暑假期间校园安全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单位:

2016年暑假即将来临,为切实做好我校暑假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巩固“平安校园”创建成果,确保广大师生员工人身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确保假期校园安全稳定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假期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切实增强安全责任意识,按照学校对安全稳定工作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把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暑假期间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校园安全稳定。各单位组织外出,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严密组织,周密安排,制订安全措施,明确组织或带队人员的责任。

二、做好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

放假前,各单位要对所属人员进行一次安全教育活动。要认真宣传消防和交通方面的法律、法规及学校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将法制、纪律、安全、自护自救技能教育有效结合起来,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要提醒大家注意防范各种形式诈骗,提防各类形式的传销组织。外出旅游和返乡探亲的师生,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谨防被盗、被骗、被抢。此外,不要到河湖、水库等非专业游泳场地游泳,防止发生意外。

三、加强治安防范工作,维护校园和谐良好秩序

(一)暑假期间,校门、楼门实行查证制度,来访人员、车辆需经校内接待部门确认后方可进入校园。711日至825日,关闭南校区西南门,826日起重新开放。73日至811日,北京市高招办进驻石大翠宫,期间翠宫周边将列入管控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二)暑假期间加班或值班的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室时,要切断电源,锁好门,关好窗。加强财物管理,各办公室、宿舍内尽量不要存放大量现金和贵重物品,现金和贵重物品应存放到具有防盗功能的安全设施中。

(三)暑假期间,各用工单位要有专人负责外来务工人员的管理和教育。进校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到保卫处签订《治安管理责任书》,办理临时出入证件。未经允许,施工人员禁止进入学生宿舍、教学楼、办公楼、运动场等区域。

四、落实安全检查工作,做好假期校园防火工作

放假前,各单位要开展一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责任范围内的消防通道、消防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栓是否在位、完好有效等。各办公室、实验室等放假前务必清除杂物和易燃品,对高温天气下易燃易爆危险品要严加管理,对容易发生安全事故特别是火灾事故的重点要害部位和场所要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五、加强学生公寓管理,严格落实验证登记制度

学生公寓管理部门要重视假期留校学生的住宿安全问题。要加强楼门管理,严格落实访客登记制度,禁止私自留宿校外人员;落实学生外出请、销假制度,在外过夜的学生要经本院分管学生工作负责人或辅导员批准。假期留校学生宿舍内严禁私拉电线、使用违章电器、使用明火,以防发生火灾火险。

六、落实假期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各单位值班人员要坚守值班岗位,严肃值班纪律,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紧急情况请立即报告保卫处值班室(主楼A103室、电话89733333)。

                                               

                                       保卫处

                                   2016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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