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户口迁移证收取时间:
本科生:2015年9月11日之前
研究生:2015年9月11日之前
新生户口迁移说明 :
1、根据北京市教委的规定,北京生源的新生、单独考试的研究生(硕士、博士)不办理户口迁移。
2、其他省市的新生可根据本人的意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本市其他学校考入我校的研究生直接交本科时的户口登记卡。
4、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可以办理但未办理的)需要本人签字确认(附件1),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不能在北京办理本人身份证及相关户籍证明。
5、每年新生户口指标一次性审批,申请缓迁的不能超过2015年12月18日,过期或跨年度的不予办理审批及落户手续。
检查新生户口迁移证:
1、在迁移证右上角写上学号,在备注栏中注明本人的身高、血型(用铅笔)。
2、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各项信息(姓名、民族、身份证编号)与本人身份证、新生名册上是否一致,核对迁移证中籍贯与出生地(具体到省、市或市、县/区)。
3、审核迁移证右下角的签发日期是否是入学当年,是否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迁往地址是否是:“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油大学”或“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
4、本人核对迁移证确认无误后在迁移证背面签字(黑色签字笔),并将身份证复印件(正面,大小与身份证相同)贴在迁移证背面。
5、审核迁移证有问题的要及时退回修改,变更后最晚应在2015年12月18日前交到保卫处户籍室。如果未按时交回,视为不迁移户口。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保卫处户籍室联系。
联系电话:89733461
保卫处户籍室
2015年09月06日
附件1:
本科生统计表:
2015年XX学院XX专业X班户口迁移情况(本科生用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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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姓名 |
性别 |
生源地 |
迁入(打√) |
不迁入(签字) |
备注 |
2015010101 |
XX |
女 |
河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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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102 |
XX |
女 |
北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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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户口 |
2015010103 |
XX |
男 |
上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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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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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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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接收情况:地质一班共32人,接收迁移证27张,2人为北京生源,3人户口不迁入学校)。 |
研究生统计表:
2015年XX学院户口迁移情况(研究生用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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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姓名 |
性别 |
京外迁入 (打√) |
京内迁入(打√) |
不迁入 (签字) |
原学号(本校升学且户口已迁至学校的学生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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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11001 |
XX |
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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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11002 |
XX |
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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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44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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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11003 |
XX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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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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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11004 |
XX |
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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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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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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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接收情况:地科研15-1班共30人,接收迁移证12张,接收户口卡5张,10人户口在本校,3人户口不迁入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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