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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知

各位师生员工:

目前,校园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持续快速上升,乱停乱放、违规骑行现象普遍,各类安全隐患突出。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有效预防交通事故,保障广大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营造安全有序的校园交通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通知如下:    

一、实施校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

1.登记时间:即日起-9月10日

2.登记对象:有电动自行车且需要进校停放的师生员工。

3.登记方式:“e服务”首页选通安全”或“保卫部(处)”,点击“校园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申请”进行登记。

4.登记要求:仅限本人或本人家庭名下的电动自行车,按照“一人一车”的原则进行实名登记。信息登记时,仔细阅读e服务内《登记上牌材料要求》《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使用承诺书》,签订承诺书后方可提交登记材料。

5.车牌发放:发放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加强校园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

1.进入北校园、南校园的电动自行车须就近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校内穿行;进入东校园、阳光公寓、润杰公寓的电动自行车须停放到专用停车区。违反管理要求的,将列入“黑名单”禁止入校,已发放的校园专用车牌将作废。

2.服务保障类电动自行车(含三轮、四轮电动车辆)可以校内穿行,须由二级部门线下申请“服务保障”车牌,不接受个人申请。

三、其他要求

1.教职工实名登记由保卫处审核,学生实名登记经辅导员初审,后勤员工实名登记经后勤管理处初审。

2.师生员工因离职或毕业离开学校的,其申领的校园专用车牌将作废。电动自行车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须重新提交申请。

3.学校给完成登记并通过审核的电动自行车发放校园专用车牌,本次车牌发放工作完成后,无专用车牌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入校。

附:北校园南校园停放示意图

北校园南校园示意图.png


联系人:刘老师 电话:8973-3333                       

          保卫处    

                              2023年8月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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