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各院系新生辅导员按要求将新生户口收齐后,按规定时间将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户口迁移情况纸质统计表(附件1)一同交到保卫处户籍室。请将“户口迁移情况统计表”电子版由oa发送,并请各院系新生辅导员相互转告。(研究生和本科生单独发,单独附统计表)
新生户口迁移证收取时间:
本科生:2016年9月2日之前
研究生(硕士、博士):2016年9月2日之前
新生户口迁移说明 :
1、根据北京市教委的规定,北京生源的新生、单独考试的研究生(硕士、博士)不办理户口迁移。
2、其他省市的新生可根据本人的意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本市其他学校考入我校的研究生直接交本科时的常住人口登记卡(用铅笔在卡片上方注明学号)。
4、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可以办理但未办理的)需要本人签字确认(在附件1中),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不能办理北京身份证及相关户籍证明。
5、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9月2日前上交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可以申请缓迁,在“户口迁移情况统计表”上“缓迁”一栏中打钩,之后学生可自行将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交到保卫处户籍室。
6、每年新生户口指标一次性审批,申请缓迁的不能超过2016年12月16日,逾期视为不迁移户口,不予办理审批及落户手续。
7、休学学生应在入学当年办理落户手续。
检查新生户口迁移证:
1、在迁移证右上角写上学号,在备注栏中注明本人的身高、血型(用铅笔)。
2、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各项信息(姓名、民族、身份证编号等)与本人身份证、新生名册上是否一致,核对迁移证中籍贯与出生地(具体到省、市或市、县/区)。
3、审核迁移证右下角的签发日期是否是2016年,是否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迁往地址是否是:“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或“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4、本人核对迁移证确认无误后在迁移证背面签字(黑色签字笔),并将身份证复印件(正面,有本人照片、住址及基本信息,裁剪至大小与身份证相同)贴在迁移证背面。
5、审核迁移证有问题的要及时退回修改并尽快交回,变更后可由学生个人交到保卫处户籍室,最晚应在2016年12月16日前。如果未按时交回,视为不迁移户口。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保卫处户籍室联系。
户籍室地址:新综合楼A-105(东门新综合楼北楼)
联系电话:89733461
保卫处户籍室
2016年08月26日
附件1:
本科生统计表:
2016年XX学院XX专业X班户口迁移情况(本科生用表,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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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姓名 |
性别 |
生源地 |
迁入(打√) |
不迁入(签字) |
缓迁(打√) |
备注 |
2016010101 |
XX |
女 |
河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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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0102 |
XX |
女 |
北京 |
|
|
|
北京户口 |
2016010103 |
XX |
男 |
上海 |
|
XX |
|
|
2016010104 |
XX |
男 |
山东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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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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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接收情况:地质一班共32人,接收迁移证25张,2人为北京生源,3人户口不迁入学校,2人缓迁)。 |
研究生统计表:
2016年XX学院户口迁移情况(研究生用表,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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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号 |
姓名 |
性别 |
京外迁入(户口迁移证,打√) |
京内迁入(常住人口登记卡,打√) |
不迁入(签字) |
缓迁 (打√) |
原学号(本校升学且户口已迁至学校的学生填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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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11001 |
XX |
女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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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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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11002 |
XX |
女 |
|
|
|
|
201244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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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11003 |
XX |
男 |
|
|
XX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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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11004 |
XX |
男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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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211005 |
XX |
女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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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接收情况:地科研15-1班共30人,接收迁移证10张,接收户口卡5张,10人户口在本校,3人户口不迁入学校,2人缓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