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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2024级新生户口的通知

    请各学院新生辅导员按要求将新生户口收齐后,按规定时间将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和户口迁移情况纸质统计表(附件)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到保卫处户籍室。


 新生户口迁移证收取时间:

 本科生:2024年9月13日之前

 研究生(硕士、博士):2024年9月6日之前


 新生户口迁移说明 :

 1、根据北京市教委的规定,有北京市正式户口的学生、定向就业和非全日制的研究生(硕士、博士)不办理户口迁移。

 2、其他省市的新生可根据本人的意愿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3、本市其他学校考入我校的研究生直接交原学校发放的常住人口登记卡(用铅笔在卡片上方注明学号)。

 4、不办理户口迁移的学生(可以办理但未办理的)需要本人签字确认(在附件中)。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学生可以申请异地补办/换领身份证、办理居住证/卡、办理出入境证件。

 5、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日期前上交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可以申请缓迁,在“户口迁移情况统计表”上“缓迁”一栏中打钩,之后学生可于9月27日前自行将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交到保卫处户籍室。

 6、每年新生户口指标一次性审批,申请缓迁的不能超过2024年9月27日,逾期视为不迁移户口,不予办理审批及落户手续。

 7、本校直接上硕、上博,并且之前已经将户口迁到学校的学生,在研究生统计表中一定要写明学号(本科上硕或上博的,写原来本科学号;硕士上博的,写原来硕士学号),不需要单独交其他户口材料。

 8、若本校直接上硕、上博,之前没有将户口迁到学校,并且不打算将户口迁到学校的,在不迁入一栏中签名,不需要填写原学号。

 9、申请办理助学贷款的同学请自行留存户口迁移证或常住人口登记卡复印件。

 10、由于新生落户审批周期较长(需要半年),审批期间不能办理身份证及出入境证件,请同学们妥善保管自己的身份证。


 新生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检查:

 1、在户口迁移证/常住人口登记卡右上角写上学号(用铅笔)。

 2、核对户口迁移证上的各项信息(姓名、民族、身份证号等)与本人身份证、报名信息是否一致,核对迁移证中籍贯与出生地(具体到省/市或市/县)。

 3、检查户口迁移证右下角的签发日期是否是2024年(迁移证签发日期为2024年即可,过期不影响审批落户),是否有派出所户口专用章;迁往地址是否是:“北京市昌平区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市昌平区府学路18号”或“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4、本人确认迁移证信息无误后在背面签名(用黑色签字笔)、写上联系电话,并将身份证复印件(有本人照片、住址及基本信息的一面,裁剪至与身份证大小相同)贴在迁移证背面。交常住人口登记卡的不需要签名,也不用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5、审核迁移证有问题的要及时退回迁出地派出所修改并尽快交回,修改的地方必须加盖迁出地派出所公章。变更后的迁移证可由学生个人交到保卫处户籍室,最晚应在2024年9月27日前交回。如未按时交回,视为不迁移户口。

 6、迁移证编号在迁移证右上角或备注栏中可见。


 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保卫处户籍室联系。

 户籍室地址:主楼A-105(东门主楼北楼)

 联系电话:89733461

 微信公众号:CUPBWC

 邮箱:bwc@cup.edu.cn

保卫处户籍室

2024年08月27日



本科生统计表:

2024年XX学院XX专业X班户口迁移情况(本科生用表,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

学号

姓名

性别

生源地

迁入

(打√)

不迁入(签字)

缓迁

(打√)

未报到(打√)

备注

2024010001

XX

河北

2024010002

XX

北京


北京户口

2024010003

XX

上海

XX

2024010004

XX

山东

2024010005

XX

辽宁

(户口接收情况:XXX班共32人,接收迁移证14张,2人为北京生源,13人户口不迁入学校,2人缓迁,1人未报到)。


研究生统计表:

2024年XX学院XX班户口迁移情况(研究生用表,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

学号

姓名

性别

京外迁入(户口迁移证,打√)

京内迁入(常住人口登记卡,打√)

不迁入(签字)

缓迁

(打√)

原学号(本校升学且户口已迁至学校的学生填写)

未报到(打√)

2024210001

XX

2024210002

XX


2020011001

2024210003

XX

XX

2024210004

XX

2024210005

XX

2024210006

XX

(户口接收情况:XXX班共30人,接收迁移证10张,接收户口卡4张,3人户口在本校,10人户口不迁入学校,2人缓迁,1人未报到)。


附件: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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