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目前的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关于办理2016-2017年度校园机动车通行证的通知

 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营造良好舒适的校园环境,现将2016-2017年度校园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办证时间、地点

912日至22,工作日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请持相关证件到保卫处治安科(北校区主楼北楼A103)办理新证。

二、办证收费标准

1.通行证:教职工私家车、学校公务车、后勤运营车辆办理全年通行证,每证50/年(只收取现金),且一车一证,车、证号码一致。

2.临时通行证:在校学生、学员车辆可办理临时通行证,收费2/天,30天起办。

3.送货通行证:为食堂、商贸中心等送货车辆办理送货通行证,机动车每证300/年(只收取现金)。

三、办证相关手续

1.通行证:初次办理请持工作证(或校园一卡通)、机动车行驶证(非驾照)办理通行证。办理过上一年度通行证的单位或个人,还需携带上一年度的通行证。证件不齐全者不予办理。

2.临时通行证:请持个人有效证件(学生证、学员证、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办理临时通行证。

3.送货通行证:请持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办理送货通行证。

四、校园内停车计时收费标准

未办理通行证的车辆施行计时收费。

小型车每30分钟收费1.0元、大型车每30分钟收费2.0元。停车时间不足30分钟按30分钟计算。

五、免费停车券的办理

各部门、单位邀请校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或承办大型会议等,可申领免费停车券,相关车辆出校园时可凭借停车券免交停车费。

申领办法:请登陆保卫处主页资料下载区下载《二级单位、部门领取免费停车券申请表》,按照要求填写并加盖二级单位、部门公章,携带此表提前到保卫处治安科领取停车券。

六、特别提醒

1.机动车辆进校请遵守校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对于在校园内有超速行驶、乱停乱放等违规行为的车辆,保卫处将对车主进行警告。每个年度内同一辆车被警告次数达到三次将被拉进黑名单,社会车辆将禁止再次进入校园,校内车辆次年办证费用翻倍。

2.为了提高地下车库的使用效率,请分到车位的教职工尽量把车停到本人车位上,即日起保卫处将对地下车位的使用情况进行监控,如车位连续空置时间超过一个月将被收回。

联系电话:8973-3333   联系人:李坤

保卫处

201695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