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5届毕业生借出的户口登记卡,请务必在6月10日前归还,从6月10日起,毕业生户口卡一律不外借,以便核对信息,与户口相关的手续不再办理,请同学们保管好身份证,以防丢失;
二、毕业生户口迁移地址填写须准确无误,户口迁移地址需本人跟落户地联系,以落户地派出所或落户单位的具体要求为准。
办理地点:新综合楼北楼A座105
咨询电话:89733461
保卫处户籍室
2015/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