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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校园机动车通行证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日期:2013-08-30
各部门、单位:
为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营造良好舒适的校园环境,喜迎60周年校庆,现将 2013-2014年度校园机动车停车收费管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集中办证时间及地点
9月3日至9月27日,请各位教职工到保卫处治安科(北校区理学楼A座113)办理新证。
二、办证收费标准及相关手续
1.校内机动车(私家车、公务用车)均须办理校园机动车通行证,每证50元/年(只收取现金)。
2.办证手续:凡现有和新购机动车的单位或个人,持个人有效证件(工作证或校园一卡通)和机动车行驶证(非驾照)办理新证,按年度收取费用。办理过上一年度通行证的单位或个人,需携带上一年度的通行证更换新证。
3.短期进入校园的车辆(进校施工或者参加培训人员的车辆),可以办理临时通行证,收费标准按照2元/天计算,车主需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和机动车行驶证(非驾照)。
三、校园内停车计时收费标准
1.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场收费标准核准表》(昌1073)号文件要求,对没有办理我校通行证的车辆施行登记并计时收费。在进门时领取收费计时单,出门时凭计时单交费。
2.每天7:00至20:00,小型车每15分钟收费0.5元、大型车每15分钟收费1元。
联系电话:8973-3333。
保卫处
201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