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实施方案》(中石大京教〔2023〕17号)相关要求,现组织开展2024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结题要求
1.参与本次结题验收工作的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包含2022年立项的两年期项目和延期项目以及2023年中期检查结果为A/B/C的项目(见附件1)。
2.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题评审分成院级初审和校级认定两个环节。各挂靠单位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结题初审,确定项目级别,各挂靠单位A、B、C级数目见附件《各学院结题评级数目分配表》(见附件2)。
3.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组织评审专家组进行结题认定,最终确定项目级别,并评选校内奖项。
4.所有参加结题终审的项目须通过“第二课堂-大创项目”提交结题申请,上传项目结题材料部分应上传结题论文、调研报告、结题报告等,进行结题成果登记(竞赛、论文、专利、著作或科技发明实物制作),结题需提交的材料参见《结题检查申请书》(见附件3)。
5.确系无法完成需要延期的项目,负责人须通过“第二课堂-大创项目”进行申请(操作指南见附件4)。
6.确系无法完成需要放弃的项目,负责人须通过“第二课堂-大创项目”进行终止申请(操作指南见附件4),学校将视情况追回经费。
二、结题程序
1.2024年5月6日前,申请结题项目须在指导老师的指导和审核后,通过第二课堂完成结题申请和成果登记、或者延期/终止申请。
2.2024年5月7日-5月20日,挂靠单位对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申请结题项目进行验收,考核学生是否完成预期任务并达到预期研究目标。挂靠单位于5月20日前在第二课堂平台完成结题审核,给与A/B/C、延期或淘汰的认定。
3.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终审验收,并在官网统一公布结题验收结果。
三、相关说明
1.创业实践项目和创业计划项目已全部挂靠至经济管理学院,由经济管理学院统一组织结题验收。
2.各挂靠单位需于5月6日前将结题答辩工作安排(见附件5)OA提交至创新创业教育学院余赟备案,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将根据学院提交材料组织人员进行随机抽查。
联系人:余赟 联系电话:010-89734144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