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度科技创新评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11-07
来源: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1-2022学年度各项先进个人及奖学金评定工作已经全面启动,请各学院参照学生手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评优办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生奖学金管理及实施办法》以及《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等相关规定开展工作。具体事宜说明如下:
一、荣誉类型
1.“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或“创新创业先进个人”
申报对象:
“科技创新先进个人”申报对象为在各类学科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公开发表科技学术论文及发明创造并获得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科技成果的本科生;“创新创业先进个人”申报对象为参加创新创业类竞赛取得显著成绩的研究生。
申报要求:
本年度先进个人评选要求申报对象获奖竞赛需被收录在附件1所列竞赛库中,竞赛库范围外的数据不列入考核范围。
“科技创新先进个人”或“创新创业先进个人”各类成果统计时间为2021年9月1日~2022年8月31日。各类成果数据均通过第二课堂线上系统完成,具体申报流程见附件2-4,不接受线下数据报表。本科生论文和专利申报此前已录入在第二课堂系统中,本次不再收集。
申报安排:
学生获奖数据填报分学院集中填报和个人补充填报两个环节,附件1中标黄竞赛为学院主责赛事,由各学院统一填报获奖信息,无需学生个人单独申报,请各学院/部门于12月12日前完成主责赛事成绩的录入。其余赛事由获奖项目的学生团队负责人填报,请勿重复填报,请相关学生负责人于12月13日至12月19日期间完成填报,12月20日至12月26日期间各学院相关负责人审核各项填报数据,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在12月27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审核。
2.“大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
“大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由主办赛事学院或部门负责填报(挑战杯赛事及互联网+赛事获奖的指导教师分别由团委和就业填报)。教师指导赛事填报范围为附件1学科竞赛库所列赛事。学生获奖经创新创业教育学院审核认定后,其指导老师自动认定为“大学生科技创新优秀指导教师”,无需教师单独填报,其中 A 类和 B 类赛事同时发放奖励奖金。
二、工作要求
1. 所有参评学生本学年不能有“通报批评”及以上纪律处分。其他条件请参照《学生手册》要求执行。选拔推荐时保证公平公开,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2. 核实汇总后数据将于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网站公示3天。
3. 汇总公示后不再接受增补信息,仅进行信息核对。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静
联系方式:89739147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创新创业教育学院
2022年12月
相关附件:
附件1:2020年学工考核竞赛库
附件2:赛事认领及创建流程
附件3:赛事导入及复制流程
附件4:学生赛事录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