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进一步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意识,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深入推进教育综合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部署要求,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系统谋划教育教学改革,整合校内校外资源,坚持创新融合专业、创新引领创业、创业融入专业、创业带动就业。紧紧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需求以及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发挥产学研合作办学优势,加快培养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投身实践的创新创业人才,为国家建设和行业发展提供强大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目标要求。以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培育创新创业精神、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主线,以改革人才培养机制为重点,以完善培养条件和政策保障为支撑,进一步完善创新教育体系,着重加强创业教育体系建设,创立一个创业教育中心,打造若干创新创业竞赛品牌项目,建成一批创新创业实践、实习和孵化基地,形成具有我校特色的创新创业教育体系,实现大学生创造思维明显增强、创新能力不断提升、创业本领显著提高,投身创业实践的学生普遍增加,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升的目标。
(三)基本原则。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坚持创新创业教育面向全体学生,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遵循人才成长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以学生为本,尊重差异,分类指导,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专业化水平;坚持需求牵引、问题导向,主动融入并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着力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拓宽思路,创造条件,充分发挥学生在创新创业教育中的主体作用,使创新创业教育成为学校办学、教师教学、学生求学的理性认知与行动自觉;注重培育经世致用的创新创业文化,培养青年学生具备在国家层面思考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大局观,具备维护人类社会与自然和谐发展的自觉性。
二、主要举措
(一)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机制和培养模式。按照教育规律和学校事业发展的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学生成长成才个性化需求,以培养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为重点,深化改革人才培养机制,逐步探索建立特色鲜明的人才培养模式。遵循有利于促进学生自主创业的指导原则,修订学生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设置创新创业学分,建立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探索建立将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学分的制度,探索建立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的制度。推进本科生弹性学制,放宽学生修业年限,允许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对人才的知识结构和能力体系等方面进行调整,实现研究生分类培养以及个性化发展。激发研究生导师的积极性,合理规划研究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培养。
(二)健全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开设跨学科专业的交叉课程,注重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加强创新创业类课程建设,在本科生中开展创新创业通识教育,将创新创业教育内容融入到现有本科培养环节当中,并纳入学分管理。强化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深度融合的课程内涵建设,要求专业课教学中注意强调创新思维和创新方法的训练。本科生专业导论课要明确激发创新创业思想的教育内容。在研究生思想政治理论课中增加工程综合素质教育学习与实践专题,把创新能力、创业能力、工程伦理与工程素养以及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等方面纳入理论和实践教学范围。充分挖掘各类专业课程中的创新创业教育资源,积极推进创新创业类课程库建设,充分利用现代化教育手段,实行线上与线下、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建立创新创业网络学习资源的学习认证、学分认定与转换制度。
(三)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师资队伍建设。培育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师、校外兼职导师、实践指导教师和职业指导教师四支队伍。明确全体教师的创新创业教育责任,加强创新创业教育的考核评优,提高基础课及专业课教师投入创新创业教学与教育的积极性。聘请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等各行业优秀人才担任创新创业课授课或指导教师,并制定相应管理办法。加强实践指导,鼓励治学严谨、责任心强、有一定学术水平的校内教师担任指导学生科技创新指导教师。不断提高辅导员的工作能力和素质,把辅导员培育成为创新创业实践指导教师队伍的主要力量。进一步完善职业指导教师队伍,定期组织培训、实训和交流,鼓励教师考取职业指导师、职业规划师等专业资格证书。
(四)强化创新创业实践。创建创新创业教育中心,由学校相关单位、校外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组成理事会,指导大学生创业教育工作。广纳社会资源,吸收多方力量,特别是民营企业投入到学校创新创业实践训练工作中。认真落实学校《大学生科技创新行动计划》《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实验室对本科生开放的规定》《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并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进一步修订和完善。建设学校实践训练中心、创新实验室,增强训练实习过程的实践性,强化创新创业精神与能力培养。搭建好课外创新创业竞赛平台,举办“互联网+”等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及各类科技创新、创意设计、创业计划等专题竞赛,原则上各学院都要主办至少一项体现学科特点的大众化创新创业竞赛项目,力争建设数个具有一定影响力的创新创业品牌项目。继续推进校外工程实践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等实践平台建设,强化真实工程环境育人功能。
(五)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引导学生树立主动创新创业的意识。注重以学生社团为载体培养大学生创业能力,有意识地把创业教育引入社团活动;鼓励和扶持各种有利于培养大学生创业能力的社团,支持学生创新创业类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推进朋辈辅导,培养选拔一批具有较强创新创业能力和一定经验的高年级学生或研究生,协助教师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学生委员会,全程参与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设计、实施及质量监控。加强创新创业宣传。加快建设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网,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的深度融合、协同推进,在校内宣传阵地设立“创新创业故事汇”“创新石大”“石大新语”“石创空间”等创新创业专栏,宣传校内外创新创业工作的举措和成效。开展“大学生创业之星”“大学生创新创业人才奖”等评选表彰活动。创办创新创业公益大讲堂,邀请社会知名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相关专家学者来校举办辅导讲座、事迹报告。创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活动周,集中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展示、创新创业竞赛、创新创业讲座报告、创新创业指导咨询等活动。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校成立创新创业教育和教学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副组长由分管学生工作、本科教学工作、研究生教学工作、科技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包括相关职能处室及学院相关负责人。各学院(研究院)成立相应的院级工作领导小组。创新创业教育和教学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秘书处,挂靠学生工作处,负责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整体规划与协调。下设7个部门:工程素养教育部、行业创业课程部、创新实践指导部、创业商务指导部、商业化实践部、竞赛训练部、创意推广部,分别挂靠相关责任单位。
(二)加强管理与考核。在学院年度教学和学生工作的考核中,增加创新创业教育工作考核环节,细化考核项目与评分标准。完善人事考核激励机制,做好大学生创新创业指导教师的教师工作量认定与考核,对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中成绩显著的指导教师、学院及有关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修订学生综合评价办法,将创新创业能力水平纳入学生学业综合评价范围。
(三)落实场地和经费。推进学生“众创空间”建设,充分利用学校政产学研结合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大力开拓校内外大学生创业项目孵化基地,创造条件积极培育成熟的创业项目成为创业实体,确保有条件有意愿的学生在校期间可拥有创业实践经历。按规定使用好基本科研业务费,积极支持品学兼优且具有较强科研潜质的在校学生开展创新科研工作。设立创新创业专项基金。学校先期投入启动经费50万元,此后多方面筹措资金,每年投入300万元,专门用于支持和资助创新创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组织实施、培育孵化创业项目、师资队伍培训和师生相关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