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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专业2022年本硕一体化培育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本硕一体化贯通式培养模式,培养学术拔尖创新人才,提高我院人才培养质量,依据教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高等学校加快“双一流”建设的指导意见》(教研〔2018〕5号)、学校 《本博一体化培养实施办法》(中石大京研〔 2020〕 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一流学科”建设实际,特制定我院2022年选拔优秀本科生提前进入本硕一体化培育的实施办法。

一、培育目标

培养学生掌握本领域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掌握系统从事本领域科学研究工作的基本方法和实践能力,并具备浓厚的钻研科学问题兴趣和志向,培养学生解决科学问题的创新性思维,使其初步具备独立解决本领域的某些特定科学或技术问题的能力。

二、选拔对象

选拔我校本科2020级电子信息工程专业优秀学生作为培育对象。选拔时间: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开学初。

三、选拔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道德素质、业务素质、文化素质、身体和心理素质等综合素质高;

(二)身体健康;

(三)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实践能力;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五)外语四级成绩或专业四级成绩达到培养计划要求;

(六)所有课程考核成绩合格;前二年必修课程成绩总优良率达到50%;前二年专业年级综合测评排名均在前50%。

(七)原则上通过本硕一体化培育阶段考核的学生,满足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基本条件者,方可获得本硕一体化培养资格。

四、选拔办法

(一)学生需填写提前进入硕士研究生培育的申请表,自主申请参加推荐获得本硕一体化硕士研究生培育资格;

(二)学生选拔成绩共分为智育成绩、综合测评成绩和科研潜力考核面试成绩三部分;

(三)资格排名办法

1.根据报名学生综合成绩进行专业资格排名。综合成绩总分100分,其中,前二年必修课加权平均成绩占70%,前二年综合测评成绩(百分制,如综合测评成绩最高分高于100,则按百分制归一化后再进行计算)占10%,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成绩占20%。

2.学院先根据必修课成绩(占70%)与综合测评成绩(占10%)之和对学生进行排序,按培育指标数的1.3倍确定参加科研创新潜质和专业能力倾向考核的学生名单。各专业的科研潜力考核单独进行,按照百分制打分,该项不合格者(低于60分)不具备培育资格。最后综合三项成绩确定具有培育资格的排名。

(四)录取

录取的培育学生人数为专业学生人数×18%。学院根据资格排名确定本硕一体化培育推荐名单,学院公示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时间3个工作日,公示后报学校。

(五)对学业成绩达到本方案“选拔条件”的第五、六条要求、并参加高水平学科竞赛并获得奖项或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学生,每个专业从培育指标数中各单列1个名额。具体条件为:

1.对于所获得学科竞赛奖项级别,要求必须是“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认定竞赛的国家一等奖及以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会”认定竞赛的国家二等奖及以上。

2.对于所发表学术论文级别,要求必须是JCR二区及以上SCI期刊或CCF推荐的B类及以上期刊或会议。第一作者必须为学生本人,所属单位必须为我校,期刊论文的通讯作者必须为信息学院教师。

3.如果多人满足以上申报条件,排序办法为:首先按学科竞赛奖项级别和数量先后排序,或学术论文级别、数量和Scopus引用次数先后排序;若此步骤未能区分先后次序,则按照本方案“选拔办法”第三条的“资格排名办法”排名。

(六)原则上通过本硕一体化培育阶段考核的学生,满足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基本条件并通过本硕一体化培养选拔者,方可获得本硕一体化培养资格,但中途主动退出者、或录取为本硕一体化学生但主动放弃者,则自动丧失推免资格。

五、培育措施

(一)进入培育计划的学生,根据学生意向和专业统筹安排,为每个学生安排培育导师;

(二)每位导师根据学生特点,为学生制定文献阅读计划,结合信息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和国家级本科生科技竞赛项目,为学生提供科研训练条件,专业为学生提供开放专业实验室,并提供必要的科研实验条件。

六、培育标准

(一)进入培育计划的学生必须独立完成一项科研训练项目的科研报告,经导师审阅合格。

七、学生管理及淘汰补充机制

(一)在培育过程,如导师认为学生在科研潜力和学习能力上不具备进一步培养的要求,需提请学院组织学位委员会进行认定,根据认定结果决定学生是否退出培育计划;

(二)在培育过程学生如出现违法、违纪或核心课程有补考记录,学生自动退出培育计划;

八、导师职责

(一)导师应为进入培育计划的学生制定切实可行的科研训练计划;

(二)指导学生进行文献阅读,指导学生申报信息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或参加国家级本科生科技竞赛项目,为学生提供科研训练条件。

九、激励措施

(一)进入培育计划的学生优先承担信息学院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

十、本方案的解释权

本方案的解释权在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