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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为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进一步促进和巩固我院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提高培养质量,根据《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普通高等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财教[2014]1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奖学金管理与实施办法(修订)》和《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学院学生实际特点,特制订本办法。

一、评选机构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组织评审工作。由院长担任组长,党委书记、主管研究生工作副院长、负责学生工作副书记为副组长,组员由学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教学秘书、研究生辅导员和研究生代表组成。

(二)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平等原则、回避原则、公正原则及保密原则。

二、参评条件

(一)研究生国家奖学金每年评审1次,研究生在基本学制年限内原则上参评国家奖学金一次。全日制学术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和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均可参评,分类评选。

(二)本次评选原则上面向标准学制内硕士毕业班和博士三年级研究生(包括出国联合培养学生,不包括延期、委培学生以及助管及辅导员),且正常参加本年度综合测评。

(三)硕博连读生在注册为博士生之前,按照硕士生身份参与评定,注册为博士生后,按照博士生身份参与评定。“直博生”按照博士生身份参与评定。

(四)研究生在同一学年只能获得一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能参评其它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五)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当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含)以上处分且未被解除;

2.有学术不端行为;

3.所学课程有不及格科目;

4.学籍状态处于休学或保留学籍;

5.超出学校规定基本学制年限;

6.研究生中期考核未通过;

7.因公派出国(境)攻读学位或自费留学的研究生,出国前应办理退学手续,不再享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

三、名额分配

(一)学院依据学校下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及比例,按研究生类别以及专业分配指标。分配指标不足1个的专业,分学历合并分配指标。

(二)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四、评审方式及程序

(一)专业分配指标为1个及以上的,专业内进行评选。分配指标不足1个的专业,分学历进行统一评选。

(二)除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等文件所述的申请条件外,申请人前两年专业综合测评排名赋分和科研成果得分的总分值排名需在专业分配名额(分配名额不足1个的按1个算)的120%之内。名额计算时小数点进1位取整。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采取“自主申报—资格审核—委员会评选—公示确定”的方式产生。所有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和科研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

(四)评审委员会接到申请后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审查无误后组织现场答辩。申请人进行3分钟PPT现场答辩,评审委员会现场打分。通过综合测评成绩、科研能力及评委打分三部分综合计算,最终确定奖学金候选学生名单。

总成绩=前两年综合测评排名成绩赋分+科研成果得分+评委打分。总分100分。各部分得分方式如下:

前两年综合测评排名成绩赋分:满分50,申请学生按照前两年综测排名进行赋分,具体分值如下表所示:

名次

1

2

3

4

5

赋分

50

48

46

44

42

科研成果得分:满分20分。含学术论文、授权专利和软件著作权(计算范围及分值见附件)。根据所获分值进行归一化处理。计算公式为:申请人得分=20/所有申请人所得最高分值Í申请人所获分值。

评委打分:满分30,为所有参与打分的学院评审会委员会委员评分的平均分。

(五)获奖候选学生名单将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院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复审。

(六)研究生在国奖评选过程中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本细则是学校有关文件的补充,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人工智能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科研成果分值计算办法

人工智能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科研能力部分计算范围及分值如下:

一、学术论文

学术论文是指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者导师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发表的论文,署名单位为学院且在当年度学院科研公众号“研途信步”发布(人工智能专业学生2024年评选不做要求)。

学院将论文分为五个区,定义及篇数限制为:

一区论文:中科院一区(大类)期刊论文或CCF A、CAA A+类期刊/会议论文,每篇计200分,篇数不限。

二区论文:中科院二区(大类)期刊论文或CCF B、CAA A类期刊/会议论文,每篇计150分,篇数不限。

三区论文:中科院三区(大类)期刊论文或CCF C类、CAA B类期刊/会议论文或国内EI中文期刊论文,每篇计100分,限3篇。

四区论文:中科院四区(大类)期刊论文或北大/统计源中文核心期刊论文,每篇计50分,限2篇。

五区论文:EI/ISTP检索的国际会议论文,每篇计30分,限2篇。

特别说明:

(1)中文CCF、CAA期刊论文,分值降一区计算。

(2)CCF、CAA 学术会议论文为主会正式发表的论文,不包含该会议伴随会议的 Workshop、博士论坛等发表的学术论文。

(3)学术论文发表期刊未被列入中科院最新公布的《国际期刊预警名单》(含试行版)等。

(4)中科院分区使用最新的版本。对于SCI TOP论文,每篇额外再增加50分。ESI高被引/热点论文,每篇奖励100/200分。获得期刊/会议最佳论文奖的,每篇额外奖励论文成果1倍分值;获得国家一级学会优秀论文奖的,每篇额外奖励论文成果2倍分值;获得中国科协优秀论文奖的,每篇额外奖励论文成果3倍分值。

(5)同一个期刊的级别按照学科情况做最高级别处理,如计算机学科学生发表的某期刊论文为中科院大类三区,但属于CCF A,则按照CCF A处理,但学生只能选择一个学科进行期刊级别认定。

(6)发表在《石油勘探与开发》、AAPG Bulletin、SPE Journal、Ocean Engineering、AIChE Journal的期刊论文等同一区论文。

(5)学术论文以见刊时间为准,应在申请人当前所在学历阶段。校院本研一体化学生,认定时间自大四进入培养阶段起;硕博连读学生,认定时间自硕士入学起。

二、专利和软件著作权

专利和软件著作权仅限申请人一作,或导师一作、申请人二作。专利、软著以授权或登记时间为准,应在申请人当前所在学历阶段。授权专利限4项,登记软件著作权限2项。某一项授权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分值如下表所示:

知识产权类型

分值

国外发明专利

100

中国发明专利

70

中国国防专利

70

软件著作权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