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生因特殊原因未能选课导致任课教师无法录入其成绩,可向开课学院申请非正常成绩录入。
具体流程如下:
1. 任课教师填写并报送至开课学院研究生秘书:①非正常录入的研究生课程成绩登记表(附件一,纸质版3份),②电子版非正常录入成绩(附件二)。
如有课程成绩及学分替代的情况,附件二课程填写实际修读的课程信息。同时,请填写课程成绩替代表(附件三)。研究生院培养办依据附件三,将课程成绩和学分进行替换。
2. 开课学院审核并报送材料至研究生院培养办。
3. 研究生院培养办审核并录入成绩。
4. 学院、研究生院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