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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的通知

关于2024年秋季学期研究生开题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研究院)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法》及教育部分类培养相关文件精神,保证本学期研究生论文开题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中石大京学位〔2018〕16号)、《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中石大京学位〔2018〕17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中石大京学位〔2018〕18号)、《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中石大京学位〔2021〕15号),现将本学期研究生选题和开题等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选题

学术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须完成学位论文,专业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须完成学位论文或规定的实践成果

研究生在导师的指导下,通过查阅文献、收集资料和调查研究等工作,掌握本研究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动态,以确定研究课题和撰写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其中工程硕博士也可以选择撰写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报告。

(一)学术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可以是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也可以是社会发展的重大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高新技术和重大工程技术的开发研究。选题应对我国经济建设、科技发展或社会发展有较大的理论意义或实用价值。鼓励学术型博士开展原创性基础创新研究。

(二)工程博士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工程实际,主要聚焦工程实践和应用研究,符合伦理规范。鼓励开展工程技术项目相关产业的可行性分析研究、重大原创性基础研究成果转化的产业化应用探索。

(三)学术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与国民经济和科技发展密切结合,应对我国经济建设、科技发展或社会发展有一定的实用价值或理论意义。

(四)专业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论文选题由校外导师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生产及科研情况或校内导师根据自己的研究课题提出,并结合学生的研究兴趣,在双方导师和研究生协商后共同拟定。

其中,工程硕博士培养改革专项试点研究生根据企业工程技术实践项目开展学位论文选题。

(五)工程硕博士如果选择实践成果申请学位,其选题应来源于技术攻关与工程或设备改造、工艺与产品创新、新材料与新设备的研发、前沿技术引进吸收与再创造、工程设计与实施、技术标准的制定与优化、原创性研究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探索等。

(六)工程硕博士学位论文类型或实践成果形式,参考《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与申请学位时间成果基本要求(试行)》、《工程类专业学位类别硕士学位论文基本要求(试行)》,在导师指导下选择

论文类型

工程博士

工程新技术研究、工程设计与实施、工程应用研发

工程硕士

专题研究类论文、调研报告、案例分析报告、产品设计、方案设计

实践成果形式

工程硕博士

重大装备、仪器设备、其他硬件产品、软件产品、设计方案、技术标准

二、学位论文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一般包括但不限于:

(一)开题报告

1、学位论文选题依据(包括论文选题的选题来源及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等);

2、学位论文研究方案(包括研究目标、研究内容和拟解决的关键问题、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实验方案及可行性分析、可能的创新之处);

3、预期达到的目标、预期的研究成果及可能的创新点;

4、学位论文工作计划等(包括时间安排、工作量、预期进展和预期成果)。

(二)文献综述

文献综述对本课题的国内外研究动态进行分析总结。

(三)参考文献

列出直接阅读过、在文中被引用过的正式发表的文献资料。

开题形式选择撰写实践成果的工程硕博士研究生,可参考学位论文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撰写。

三、开题申请与审批

(一)实验项目风险评估

所有研究生在开题前需按照学校要求完成“实验项目风险评估”,在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进行“实验项目风险评估”登记,导师审批,否则无法申请开题。研究生提前登陆系统下载评估表格模板,确认实验项目是否涉及风险评估,实验项目涉及风险评估的,系统页面选择“是”,填写登记表线下完成各项签批后上传系统;实验项目不涉及风险评估的,系统页面选择“否”,不需要上传登记表。涉及风险评估政策及填写相关问题咨询各学院(研究院)。

(二)开题申请审批流程

所有研究生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申请开题并下载打印材料,导师审核,学院院办维护开题报告论证会并完成硕士生分组(博士生自行维护),研究生教学院长审批(审查论证会专家名单)。开题论证会后,研究生上传终版开题材料存档,导师审核,学院院办录入开题成绩。

(三)系统操作流程提示

1、实验项目风险评估登记

研究生提交导师审核

如需提交实验项目风险评估表,需线下完成签批后上传系统。

2、开题申请审批

研究生提交开题申请导师审核院办维护专家组并进行学生分组(仅硕士,博士生由本人提交申请时维护)研究生教学院长审核(审查专家组名单)研究生下载论证会材料

导师、研究生教学院长审核通过后,材料置入电子签名。

3、开题终版材料归档与成绩录入(预计11月10日完成系统更新)

研究生提交导师审核院办审查院办录入开题成绩(可批量导入)

学生提交材料:

(1) 论证会专家评议书(汇总),PDF文档

(2) 论证会审批表,PDF文档

(3) 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或实践成果可行性分析报告),PDF文档

(4) 其他相关材料(汇总),PDF文档,改版前参加开题论证会的或学院要求的其他个性化材料,可汇总后在此上传

在此通知发布前已完成开题申请的,可按照之前的操作流程进行,无教学副院长审核、无院办录入成绩,学院审核开题结果通过即可。

(四)学位论文工作时间要求

1.博士研究生

(1)学术博士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四学期完成开题报告论证工作;学院办公室应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将开题信息汇总后存档备案。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从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到提交评阅应不少于18个月。

(2)工程博士原则上应在入学后第四学期完成论文开题或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工作;学院办公室应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将开题信息汇总后存档备案。从论文开题或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到提交评阅应不少于18个月。已完成论文开题(或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但改为另一种形式的,提交评阅前至少6个月重新进行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或论文开题)。

2.学术型硕士研究生

(1)三年制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后第四学期开学前完成开题论证工作;学院办公室应在第四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将开题信息汇总后存档备案。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从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到提交评阅应不少于10个月。

(2)二年制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完成开题论证工作;学院办公室应在第三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将开题信息汇总后存档备案。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从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到提交评阅应不少于6个月。

3.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1)三年制专业硕士研究生结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企业工作站的专业实习和工程实践计划安排,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论文开题或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限工程硕士)工作;学院办公室应于第四学期结束前将开题信息汇总后备案。从论文开题或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限工程硕士)到提交评阅应不少于10个月。已完成论文开题(或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但改为另一种形式的,提交评阅前至少3个月再次进行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或论文开题)。

(2)二年制专业硕士研究生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中期(十一月底前)完成开题论证工作;学院办公室应于第三学期结束前将开题信息汇总后备案。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从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到提交评阅应不少于4个月。

(五)常见问题解答与说明

1.硕士研究生开题申请页面“论证会时间”置灰无法操作

为规范开题申请时间,系统设置了申请时间不得晚于论证会时间,研究生需在参加论证会前完成申请。硕士研究生论证会时间由院办维护,不需要本人操作;博士研究生论证会时间由本人维护。

2.修改题目

修改题目但不更换选题的,不需要重新组织论证,研究生提交终版开题材料时,页面更新题目,导师审核通过即可,不要申请修改题目。此后需修改题目的,进行题目修改申请,具体操作详见:https://grs.cup.edu.cn/xw04/89884.jhtml

需要更换选题的,须重新组织论证,院办审核结果“暂缓通过”,研究生重新系统申请。

四、学位论文开题或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会

研究生开题或实践成果可行性论证会由各学院或学科负责组织。参加论证会的专家名单,须经学院主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批准。

取消博士生开题报告前进行评阅环节,研究生参加论证会前应至少提前3天将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或实践成果可行性报告发论证会专家审阅。

(一)博士研究生

论证会应至少聘请5名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论证专家组,设组长1人,主持论证会。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含博士研究生本人导师),其中工程博士论证会应有校外单位的专家。若选题为交叉学科,可适当增加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

(二)硕士研究生

1.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论证会应至少聘请5名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论证专家组,设组长1人,主持论证会。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含硕士研究生本人导师),若选题为交叉学科,可适当增加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

2.专业型硕士研究生

(1)论证会一般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非全日制专业型硕士研究生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由各院与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商后组织实施并安排相关专业或领域的校内导师参加。

(2)论证会应至少聘请5名相关专业(领域)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论证专家组,设组长1人,主持论证会。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含专业硕士研究生本人导师),一般应当有校外单位的专家(其中石油石化相关领域的工程硕士论文一般应有来自石油石化企业相关领域的专家),若选题为交叉学科,可适当增加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

(三)论证会应公开举行。论证会程序一般如下:

1.主持人介绍论证专家,宣布论证会程序。

2.博士研究生陈述报告主要内容(30-40分钟);硕士研究生陈述报告主要内容(15-20分钟)。

3.论证专家向研究生提问,研究生回答问题。

4.论证专家和研究生讨论报告。

5.研究生与列席人员暂时回避,论证专家讨论报告,并在论证会专家评议书上签署意见。

6.研究生与列席人员复会,论证专家组组长当场向参加会议的全体人员宣读专家组对论证会的评价意见。

在论证会上,导师对研究生的报告可作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但不能代替研究生回答专家提出的问题。

(四)论证会得分与结论

1.专家在论证会专家评议书中“选题来源”、“文献综述”、“研究方案”、“写作规范”、“答辩表现”5个方面进行评价打分;在“同意开题”和“不同意开题”中选择一项形成专家论证结论。评价打分小于60分为不合格,论证结论为“不同意开题”。

2.得分为专家组打分的平均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1位);专家中如有三分之二以上的专家“同意开题”,且得分不小于60分,则通过,否则为不通过。

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实施意见(修订)》(中石大京学〔2024〕57号)文件要求,研究生开题成绩是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成绩的重要依据之一,各学院(研究院)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强化管理,保证评价公平公正,细化落实研究生、导师、专家、学院(研究院)各方主体责任。学院(研究院)应合理设置各类研究生开题环节得分的优秀率及其在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的占比,建议硕士开题论证会每位专家将优秀率控制在30%,原则上各学科专业开题优秀率不超过30%;博士优秀率由学院(研究院)自定。

4.通过论证会后若要更换选题的,须重新组织论证,时间以重新论证的时间为准。如更换选题,但未重新组织论证,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不能参加评阅。

(五)研究生开题材料存档及成绩录入

研究生通过研究生教育管理系统提交终版开题材料,导师审核、学院审查通过后(可选择归档标记),学院院办录入开题成绩及结果(可批量导入)。开题结果未通过的,无法进行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评阅,严重影响学业进程!

如培养方案的实践环节中有“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1学分)”的,导师不再录入该环节成绩,直接读取院办已录入的开题得分。

五、学术规范专题教育

(一)学位论文开题前,导师要与研究生进行一次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专项谈话,对研究生坚守科学精神和学术道德提出严肃、明确的要求。

(二)在论文研究阶段,导师要对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专题教育,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规范”等学习教育活动。

(三)相关学习材料请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风建设专题网站http://www.cup.edu.cn/xuefeng/gzzd/schoolwj/84296.htm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4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