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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动态

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接收硕士研究生调剂申请的通知 暨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细则(地层微生物资源与应用研究中心)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的要求制定本细则,本细则适用于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的调剂考生。

一、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

接收的所有调剂考生须首先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调入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

5.本科所学或毕业专业与申请调入专业相近或对应。

二、接收调剂的专业、分数线与缺额情况

各学科接收调剂的专业、分数线与缺额情况统计表

研究所

学科名称

政治

英语

数学

专业课

总分

缺额

地质所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地层微生物方向

34

34

51

51

280

1

资源与环境(01地质工程)

-地层微生物中心

37

37

56

56

263

3

三、接受调剂考生的要求及筛选原则

(一)地质所:地球物理学、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资源与环境(地质工程方向)

调剂考生复试名单筛选原则如下:

优先筛选顺序:1 报考专业(如下表所列示),2本科毕业专业(按与申请调入专业相近或对应专业优先原则;如报考专业优先级相同,则按照本科毕业专业优先级排序)。3.申请调剂考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下表所列报考专业范围,但毕业专业未在下表中列出的。

按照筛选顺序,同一优先级别内按初试成绩分数高低排序(注:①地层微生物中心接收报考专业为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资源与环境、电子信息考生,学术型硕士录取限额1名,专业型硕士录取限额3名;②资源与环境(地质工程方向)专业调剂,要求初试科目中包含统考数学或自命题数学)。

地质所接收调剂专业筛选原则表

接收调剂专业名称

调剂生的一志愿报考类型

报考专业筛选原则

本科毕业专业筛选原则

(第一级优先,第二级其次)

(第一级优先,第二级其次)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地层微生物中心

学术型

第一级(并列不分先后)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0857资源与环境

0854电子信息

第一级(并列不分先后)

测绘工程

环境工程

生物工程

环境科学

物联网工程

资源与环境

01地质工程-地层微生物中心

学术型、

专业型

第一级(并列不分先后)

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

0857资源与环境

0854电子信息

第一级(并列不分先后)

环境工程

生物工程

环境科学

四、调剂流程

1.报名

调剂考生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 http://yz.chsi.com.cn/yztj/)进行调剂申请,申请中务必备注具体申报的研究所,完成后请务必尽快将“复试信息统计表”发到拟报导师所在研究所邮箱,邮件接收截止时间3月24日14:00。(地质所:fcgdzs@cup.edu.cn ;工程所:fcggcs@126.com ;采收率所:cupeor@163.com)。邮件命名方式为:“姓名+考生编号+报考专业(方向)”。未提交完整版“复试信息统计表”的考生视为放弃复试。下载链接:研究生复试信息统计表

待国家研招网调剂申请通过后再登录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http://gmss.cup.edu.cn/bs/index)填报材料并进行复试确认。

“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系统报名时间3月23日20:00—3月24日14:00,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报名及提交材料时间3月25日上午8:00至3月26日上午11:00。

2.筛选

在调剂考生满足接收调剂考生的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各研究所根据调剂考生的初试报考专业、本科专业、初试成绩等情况对申请调剂的考生进行筛选。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按招生指标150%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

3.复试

调剂考生的复试与录取工作与我院第一志愿考生同时进行,具体细则见我院官网通知《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2021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

五、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邮箱:sdyzb@cup.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099

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联系电话:010-89739051;

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邮箱:feichangguiyuan@126.com

调剂考生咨询QQ群:

院办:343595624  地质所:790359540 工程所:1062812814 采收率所:790075480

六、其他

1.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2.本细则由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其它未尽事宜由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

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3月23 日

(来源:https://www.cup.edu.cn/fcg/tzgg/294dbc749716416eb6417fed6f65a75b.htm  发布时间:2021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