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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 关于成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组的决定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中石大京人〔2020〕11号)要求,经2021年第5次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成立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组(简称:推荐组)。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组组成

组长:鲜成钢

副组长:宋岩

成员:姜振学、赵杨、葛洪魁、周福建、宋考平、郭继香、钟立国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组主要职责

1.受理非常规院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申请,评阅申报人员的相关申请材料,组织申报人员的成果公示和述职报告。

2.根据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和同行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查,经评议确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排序后上报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科评议组。

(三)评审程序

1.经过个人申报,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议通过后,院内公开展示申报人员的工作成绩和科学研究成果,对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

2.推荐组召开评审会议,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原则上须到会述职并回答专家提问。推荐组根据申报人员的履职情况、申报材料及评议意见,对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价,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并排序,向学校提出推荐意见。

3.推荐组进行评审时应邀请党委成员列席,评审后提交党委会审议。

(四)评审纪律

推荐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出席评审会议的专家人数应不少于评审专家总数的2/3。会议应以民主程序进行工作,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总数2/3以上的即为评审通过。未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者补充投票。评审会议结束时,由组长或主持评审会议的副组长宣布投票结果,并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评审投票前商定规则,正式投票次数最多2次。

(五)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规定,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未尽事宜,由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1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