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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关于成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组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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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文件

中石大非常规院2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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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

关于成立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组的决定

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实施办法(2020年修订)》(中石大京人〔202011号)要求,经2021年第5次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成立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组(简称:推荐组)。

(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组组成

组长:鲜成钢

副组长:宋岩

成员:姜振学、赵杨、葛洪魁、周福建、宋考平、郭继香、钟立国

(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组主要职责

1.受理非常规院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申请,评阅申报人员的相关申请材料,组织申报人员的成果公示和述职报告。

2.根据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和同行专家评审意见,对申报人员进行审查,经评议确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推荐人选、排序后上报学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学科评议组。

(三)评审程序

1.经过个人申报,学校组织同行专家评议通过后,院内公开展示申报人员的工作成绩和科学研究成果,对申报人员的任职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在本单位内公示5个工作日。

2.推荐组召开评审会议,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原则上须到会述职并回答专家提问。推荐组根据申报人员的履职情况、申报材料及评议意见,对申报人员的师德师风、学术水平和教育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工作业绩进行综合评价,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并排序,向学校提出推荐意见。

3.推荐组进行评审时应邀请党委成员列席,评审后提交党委会审议。

(四)评审纪律

推荐组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出席评审会议的专家人数应不少于评审专家总数的2/3。会议应以民主程序进行工作,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数达到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总数2/3以上的即为评审通过。未出席评审会议的评审专家不得委托他人投票或者补充投票。评审会议结束时,由组长或主持评审会议的副组长宣布投票结果,并对评审结果签字确认。评审投票前商定规则,正式投票次数最多2次。

(五)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其他有关规定,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未尽事宜,由院党政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