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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2022年修订)


研究生综合测评是对研究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素质的综合评价,是评选奖学金、评选优秀研究生和研究生中期考核分流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为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培养视野宽广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以及优秀创新人才,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2016】京学85号)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

(一)本综合测评办法适用于非常规院在读的全日制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二)按年级、班级、专业分类开展测评工作。

(三)担任助管和兼职辅导员的研究生,原则上参加专职工作结束当年入学的同专业年级的综合测评。

(四)参评对象均以最后攻读学历层次的入学年份为统一标准, “1+4”与“2+3”直博生、硕博连读等情况按照取得博士入学资格年份参加博士学历的综合测评。

二、成绩计算

总成绩=德育分×20%+智育分×70%+文体活动分×10%

三、德育测评

德育分=100分×个人德育总分/德育基准分

个人德育总分=基础分+奖惩分

德育基准分取学生所在集体参评成员的最高个人德育总分

(一)基础分(100分)

德育基础分=同学互评分*50%+导师评分*30%+辅导员评分*20%。

同学互评分:各班德育互评分时,应根据同学实际表现,原则上在【90-99】区间赋分,平均分控制在95分,如提交平均分偏离95分,则调整至95分,调整方法为:调整评分=提交分-(提交平均分-95),如调整评分高于99的,按99计,低于90的,按90计。同学互评分程序:由各班级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成员根据同学现实表现,为全班同学匿名评分,评分去掉20%最高分和20%最低分后,平均得分为同学互评分。

导师评分:导师根据所带学生实际表现,原则上在【90-99】区间赋分,同一年级同一导师评分平均分控制在95分,如提交平均分偏离95分,则调整至95分,调整方法为:调整评分=提交分-(提交平均分-95),如调整评分高于99的,按99计,低于90的,按90计,如确有表现较差学生,备注说明,评分不受区间和平均分限制。

辅导员评分:根据学生平日表现,综合同学互评和导师互评分情况,酌情打分,不做区间限制。

评分主要参考参评同学以下十个方面的表现进行打分:

1.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坚定的政治信念,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

3.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在公共场所举止文明得体;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宿舍卫生情况良好;

5.积极参加校、院及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

6.自觉遵守实验室的规定和安全规范;

7.自觉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

8.尊敬实验室教师,团结实验室同学;

9.积极并认真完成导师交给的科研等任务;

10.科研工作进展良好,积极参与学术活动等。

(二)奖励分

1.学生干部奖励分

(1)担任校研究生会、校级研究生社团(青年志愿者协会、团委新闻中心、大学生艺术团、学生委员会、大学生记者团)、团委内设部门、社团指导部、院研究生会、院青年志愿者协会、班级学生干部或其它职务,任期满一学年(含)以上的,按计分范围评分,半年以下的,不参与评分,工作不满一年的,酌情减量评分。

(2)其他挂靠在校团委、校社联、院团委、院社联下被认定为兴趣类社团不加分。

(3)学术性协会(如石油工程师、SPE协会等)担任正副职负责人、各部正副部长按照校级社团加分,协会成员不加分。

校级社团加分根据学校相关部门提供的评分须经院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讨论调整后确定德育最终加分。评为校级及以上优秀社团的,或有负面评价的社团,评分系数适当上浮或下调。

班级工作的学生干部,由辅导员和班级分别评分,各占1/2。评分时按组织班当年集体活动数量、质量和活动效果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评分。

社会工作加分最多可以累加两项,取一项最高奖励分后,与第二项奖励分乘0.2系数后累加。

工作满一年的各级学生干部的打分范围如下:

(1)校团委副书记、团委委员,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团委委员,校研究生会主席、副主席加0-15分;

(2)校研究生会正副部长、院研究生会正副主席、校级研究生社团正副职加0-10分;

(3)校研究生会部委、校级研究生社团部委、院研究生会正副部长、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加0-6分;

(4)院研究生会部委、班委、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加0-4分;

(5)党支部小组长、团支部小组长、宿舍长、课代表加0-3分。

2.先进集体奖励分。校级、市(部)级、国家级先进集体成员每人分别加5、10、15分。先进集体的认定范围为: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主评或推荐至更上一级单位参评的获奖集体,或经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发动的参评项目获奖集体。自行参加其他单位的评选结果不予认可。

3.先进个人奖励分。校级、市(部)级、国家级先进个人分别加5、10、15分。校级先进个人中科技创新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研究生、三好学生、文体活动先进个人5类因评选因素和综合测评因素重复,不予加分。先进个人的认定范围为:由校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校团委主评或推荐至更上一级单位参评的获奖人员,或经由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发动的参评项目获奖人员。自行参加其他单位的评选结果不予认可。

4.非学生干部贡献奖励分。担任研究生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等学生代表,代表期间加4分。未担任学生干部或其它职务,但关心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或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者经学生申请和班级测评小组评议可加1-5分。

5.学术视野奖励分。积极参加非常规院官方主办或组织参与的各类活动(如讲座、论坛、征文等),除完成培养方案中规定的学术活动外,每学年自主参与报告数量高于6场的(公开主讲学术报告按参与报告3场计),每超一场德育奖励1分(最多奖5分)。

6.创新精神奖励分。正常研究生学制年限内,前两学年需至少成功参加“地质技能大赛”、 “石油工程设计大赛”、“节能减排大赛”、“勘探地球物理大赛”、“化学技能大赛”、“非常规油气知识竞赛”、学校研究生学术论坛或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创业类比赛一次。成功参加(提交作品并进入初赛环节)以上比赛两次/项(含)以上者在计算研究生第二学年综合测评时加5分,上述比赛获奖者智育另行加分。

7.新闻宣传奖励分。善于红色文化宣传、积极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善于发现身边优秀事迹、讲好我校师生故事,积极编写投稿新闻、通讯、设计制作短视频、轮播大图、公众号推送并在校、院媒体(含新闻网、校报、微信公众号等)或社会主流媒体成功发布的。社会主流媒体发布,1次加10分,其他社会媒体或校级媒体发布,1次加1分,院级媒体发布的,1次加0.5分,相同主题校、院、社会媒体同时发布的,只加最高分。新闻宣传奖励分最多加10分。多人共同创作的,由第一作者根据贡献情况自行分配得分,如宣传材料以集体署名的,由集体负责人自行分配得分。【社会主流媒体: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新华社、求是、解放军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国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科技日报、中国纪检监察报、工人日报、中国青年报、中国妇女报、农民日报、法制日报、中新社、北京日报、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电视台)、中国石油报、中国石化报、中国海洋石油报、中国化工报等行业类和省级媒体正面宣传报道】

8.志愿服务奖励分。积极参与志愿服务(志愿服务活动须在活动前在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备案方可认定),研究生每学年参加4小时志愿服务活动之外,每多参加2小时志愿服务加1分,最多加5分。各类教育培养环节中必须完成的志愿服务以及党员发展环节要求的志愿服务不计算在加分时长内;所有有偿类社会工作(如学校的学业辅导员、朋辈辅导员、勤工助学等)、有物质奖励的荣誉称号以及补贴超过勤工助学标准的志愿服务均不加分。

9.社会实践奖励分。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参加并完成院级社会实践项目每项每人加3分、校级以上社会实践项目每项每人加4分。获得奖励按先进集体加分。

10.宿舍内务奖励分。学年院卫生检查累计得分前15%的宿舍,对其成员在年度综合测评时予以加2分;学年卫生检查累计得分前15%-30%的宿舍,对其成员在年度综合测评时予以加1分。

11.见义勇为奖励分。在维护社会和谐和校园稳定、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方面,及时果断采取措施,有效控制事态发展的,申请并经综合测评领导小组认定的,加5-10分。

12.优秀集体奖励分。每学年初,以班级、课题组为单位,向院学工办提出优秀集体建设申请,学年末,经考评合格的集体,集体成员每人加2分。申报集体应包干本集体的全部成员(已在其他申请集体中参加的除外)。

(三)惩罚分

惩罚分由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核定。扣分细则如下: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虽未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但被处理者,一次扣10分;

2.受到通报批评处理者、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分别扣5、10、15、30、50分,扣分学期以处分决定书日期为准;

3.违反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并造成不良影响者,一次扣10分;

4.集体活动无故缺勤一次扣2分,不按时注册扣10分;

5.学年卫生检查累计平均分不到70分的宿舍,宿舍成员德育项中扣2分;

6.正常研究生学制年限内,前两学年需至少成功参加“ 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地质技能大赛”、 “石油工程设计大赛”、“勘探地球物理大赛”、“化学技能大赛”、“非常规油气知识竞赛” 、学校研究生学术论坛或省部级以上科技创新创业类比赛一次。未参加者在研究生第二学年综合测评德育扣5分。

7.研究生每学年需至少参加4小时在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备案的志愿服务活动,每少参加1小时志愿服务扣1分,在工作站的时间多于8个月者,如志愿时长不足4小时,免于考核,不扣分。

8.每学年自主参与学术报告数量低于6场的(公开主讲学术报告按参与报告3场计),在年度综合测评中每少一场扣2分,长期驻外的研究生根据在站资源,灵活参与学术报告,在工作站的时间多于8个月者,如低于6场,免于考核,不扣分。

9.在非常规院实验室管理中获得红牌警告被暂停实验1个月的,扣相关实验人员5分,暂停实验3个月的,扣相关实验人员10分

10.违反学校疫情防控规定,不按要求进行健康打卡、行程报备、隔离、核酸检测或其他行为的,根据行为严重程度和后果影响情况,扣1-5分,如同一原因受到学校违纪处理的,按本款第2条扣分。

四、智育测评

智育分=100分×个人智育总分/智育基准分

个人智育总分=学习成绩分+奖惩分

智育基准分取学生所在集体参评成员的最高个人智育总分。

(一)学习成绩分(100分)

考核培养计划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完成情况,按考试成绩和学分数加权计算。

学习成绩=0.7×∑(Ti×Xi)/∑Ti+0.3×∑(Mi×Yi)/∑Mi

其中:Ti为培养计划中所列的学位课学分数,Xi为学位课课程成绩,Mi为选修课学分数,Yi为选修课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记载为五级制时,按以下关系换算:优=90;良=80;中=70;及格=60;不及格=50;成绩记载为两级制时,按以下关系换算:合格=80,不合格=50。

无课程学习年级,学习成绩按100分计。

(二)奖励分

奖励分由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核定。加分细则如下。

  1. 科研成果奖励加分规则:

(1) 除专业学位研究生外,论文、科技成果奖、专利证书或软件版权须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为第一单位;专业学位研究生的科研成果可列企业工作站作为第一单位。

(2) 同一内容的论文或科研成果取单项最高分,不累加。所有发表的论文或科研成果均需附有经导师审核过的原件或复印件,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审查合格后方有效。

(3) 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有正式刊号)成功发表学术论文(可检索),要求论文内容与本人学术研究方向或所学课程密切相关。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区以下学术论文加分最多累加2篇,2区以上论文不做限制,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学年2区以下学术论文加分最多累加3篇,2区以上论文不做限制。论文加分标准如下:

论文类别(中科院分区为升级版分区)

加分

标准

中科院大类分区、小区分区中最高为1区

50

中科院大类分区、小区分区中最高为2区

30

中科院大类分区、小类分区中最高为3区

15

中科院大类分区、小类分区均为4区、EI文章、中文核心文章

10

其它公开发表(有正式刊号)

1

(4) 获得科技成果奖者,最高按照下表加分:

级别

加分

国家级

特等奖

50

一等奖

45

二等奖

40

三等奖

30

省部级

特等奖

30

一等奖

20

二等奖

10

三等奖

5

(5) 获得与专业密切相关的欧美国家的国外专利授权加30分/项,获得与除欧美外的其余国外专利不加分;获得与专业密切相关的中国发明专利授权加5分/项,只有申请号没有证书者加2分/项,已加申请号得分的,授权不再加分;获得与专业相关的实用新型专利加1分/项;获得与专业非密切关的专利授权,无论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加0.1分/项;软件著作权加分0.1分/项;各种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加分硕士研究生最多累加两项,博士研究生最多累加3项。。

(6) 在学术会议上宣读并发表与本人所学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硕士每学年最多加2篇,博士每学年最多加3篇,根据提交正规学术会议成果,分成两档加分,分别为5分、3分,发表论文摘要,按本规定的1/4加分。

参会级别

加分标准

正规学术会议宣读报告

5

正规学术会议展板报告

3

正规会议:国内外学术会议中主办单位为市级以上行政机关或行业协会,参会人员面向市区范围以上或行业成员,有正式的会议通知或邀请,有宣读报告或展板报告证明。

(7) 科研成果奖励分涉及多人排名的加分情况,只计排名前5作者范围的前3名学生加分,前3名学生按作者位置加分,老师所在位置的加分不分享给学生。排名一作得分为1/2*所获奖项加分,其他人员分享剩余1/2加分。具体个人得分计算方法为:

全文有5名以上作者的,一作占总分50%,二作占总分25%,三作占总分12.5%,四作占总分的6.5%,五作占总分6%;

全文只有4名作者的,一作占总分50%,二作占总分25%,三作占总分15%,四作占总分的10%;全文只有3名作者的,一作占总分50%,二作占总分30%,三作占总分20%;

全文只有2名作者的,一作占总分70%,二作占总分30%;共同一作的,各占50%。

  1. 取得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活动成绩,按如下规定分别加分。

(1)参加我院年度公布名录范围内的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活动取得各级奖励者,按证书所示级别加分(国家级、省部级、校级),多项作品参加同一赛事获奖的,只取最高值油气地质 物理化工类竞赛、创新创业类竞赛 不受奖项数量限制,其余类学科竞赛限加1项。最高按下表加分:

等级

级别

特等奖

一等奖(金)

二等奖(银)

三等奖(铜)

国家级

13

12

8

6

省部级

9

8

6

5

校级

6

5

3

2

如最佳答辩、最佳风采等非赛道奖不加分,各附属分赛获奖不加分,成功参赛奖不加分。原则上,公布名录(附件)范围之外的科技创新、学科竞赛不加分,如确有重要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拟申请加分,须报名参赛前提交赛事介绍和拟加分申请,经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扩充学科竞赛名录。

(2)鼓励学生积极参加学校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处、校团委、学工处组织的学术论坛活动。如成功提交的作品未获奖的,加0.2分,如获得校级奖,按学校学科竞赛加分规则加分。

(3)多人组队参加科技创新、学科竞赛活动获奖的。如有主力队长,队长分享奖励分的50%,其余队员平均分享剩余50%奖励分(不参与本院综合测评的参赛人员,占用分享基数);如无主力队长,队员根据贡献度自行分配,单人最高不得超过总分的50%,不参与本院综合测评的参赛人员,占用奖励分不得低于50%奖励分/全体队员。

(三)惩罚分

惩罚分由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核定。扣分细则如下:

1.文献综述、开题报告没有按时完成者(以学位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规定的时间为准),扣10分;

2.经鉴定确认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或非法转让技术成果者,扣30分;

3.经鉴定确认个人考试成绩造假者,扣30分。

五、文体活动测评

文体活动分=100分×个人文体活动总分/文体活动基准分

个人文体活动总分=基础分+奖惩分

文体活动基准分取学生所在集体参评成员的最高个人文体活动总分

(一)基础分(100分)

(二)奖励分

奖励分由班级综合测评工作小组核定。加分细则如下。

  1. 文体活动加分范围为学校机关职能部门、人文与体育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的校级及上述单位推荐参加的省部级以上比赛活动、本院内官方组织的文化艺术体育活动。各类兴趣类社团活动不加分。

  2. 文体获奖加分分文艺和体育两个类别。文艺包括非学术类征文、非学术类知识竞赛、舞台表演、歌舞、演讲辩论朗诵、书法绘画、摄影、视频制作、文创作品等竞争性评选作品类项目,体育包括球类(篮球、足球、排球)、体操、田赛、径赛、游泳、铁人三项、以及全校性运动会内含项目等竞争性体育比赛项目。每学年内,每个类别最多加两个名次奖励加分,每类取一个最高奖励分后,另一项奖励分乘0.2系数后累加。

  3. 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文体活动,参与两次及以上无论获奖,可申请加2分,获奖另计。

  4. 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各种文艺、体育比赛,无论获奖加4分,获奖另计。

  5. 代表学校参加文艺活动及体育比赛获得名次者,最高按照下表加分:

等级

级别

一、二名

(特等奖、一等奖)

三、四名

(二等奖)

五、六名

(三等奖)

七、八名

(鼓励奖、优胜奖、各类单设奖等)

国家级

30

20

15

10

省部级

20

15

10

5

校 级

10

7

5

3

  1. 集体项目由参与者分享加分。主力队员分享所得奖励分的2/3,非主力队员分享所得奖励分的1/3。

  2. 根据参与文体项目数量与成绩,成绩特别突出者由非常规院认定特别奖励分,非常规院阳光体育活动,纳入特别奖励分。

六、测评程序

(一)成立当年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由党委副书记、主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教学秘书等人组成,组长由院党委副书记担任。

(二)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由研究生辅导员、班级主要学生干部、学生代表等组成,小组成员数要占学生数1/3以上,组长由研究生辅导员担任,副组长由班长或党支部书记担任。

(三)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学习综合测评文件,开展个人总结、自我评价以及同学互评等。,(四)每学年研究生综合测评时由学生本人按要求提供年度申请加分的奖项证明。所有学生申报加分内容务必真实,如在公示或上报后,被举报或核查出弄虚作假行为的,将直接扣除2倍该项目得分并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同时取消当学年一切评优资格。

(五)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的统计、审核和班内公示,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安排专人进行审核。研究生对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院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申请复议,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接到学生的申请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合理处理。

(六) 所有加减分必须经班级综合测评小组认定,并经班内公示,结果经非常规院审核后向全院学生公示,公示期为三个工作日。若有异议,异议人须以书面形式在公示期内反映异议,异议书须署真实姓名,便于调查核实,非常规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负责调查核实,并将结果反馈给有异议学生;公示期后,不再受理当年综合测评工作相关异议。公示期内无异议则综合测评结果生效。

(七) 申请加分项目发生的时间为综合测评当学年(前一年9月5日至当年9月4日);

(八) 奖学金评定用的整体综合测评,硕士生采用一年级、二年级综合测评相关数据,博士生采用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综合测评数据,计算公式如下:

硕士生总成绩=【(第一个学年个人德育总分 + 第二个学年个人德育总分)/2】*20%+

【(第一个学年个人智育总分 + 第二个学年个人智育总分)/2】×70%+

【(第一个学年个人文体活动总分+ 第二个学年个人文体活动总分)/2】×10%

博士生总成绩=【(第一学年个人德育总分 + 第二学年个人德育总分+ 第三学年个人德育总分)/3】*20%+

【(第一学年个人智育总分 + 第二学年个人智育总分+ 第三学年个人智育总分)/3】×70%+

【(第一个学年个人文体活动总分+ 第二个学年个人文体活动总分+ 第三学年个人文体活动总分)/3】×10%

如存在博士三年级申请国家奖学金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成绩计算方法参照硕士生执行。

七、本办法即日起实施,原《中国石油大学(北京)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办法(试行)》(中石大非常规院〔2021〕06号)同时废止, 由院研究生综合测评与奖学金评定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非常规院学生竞赛名录[2022年版]

英语竞类赛库

序号

竞赛名称

主办单位

研究院认定最高比赛加分级别

1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阅读大赛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国家级

2

外研社杯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大赛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

国家级

3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写作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教育部高等学校英语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和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联合主办

国家级

4

外研社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

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北京外国语大学

国家级

5

全国能源翻译大赛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国家级

6

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

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级

7

全国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

国家级

8

全国大学生英语辩论赛

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指导委员会、高等学校大学外语教学研究会

国家级

9

世界大学生辩论赛(WUDC)

每年不同国家举办

省部级

10

中国辩论公开赛

美国威拉姆特大学(Willamette University) 西安交通大学

省部级

11

北京市大学生英语演讲比赛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省部级

12

全国理工类院校本科生外语创新大赛

《海外英语》杂志、中国文化信息协会创新文化传播专业委员会全国高校创新英语挑战活动组委会

省部级

13

全国口译大赛

中国翻译协会

国家级

14

中国日报社“21世纪杯”全国英语演讲比赛

中国日报社

省部级

15

全国高校商务英语竞赛

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高等教育出版社、中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企业协会商务英语专业工作委员会

省部级

数学建模类竞赛库

1

美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美国自然基金协会、美国数学应用协会

国家级

2

全国大学生电工数学建模竞赛

中国电机工程学会

国家级

3

高教社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

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

国家级

4

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中国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CSIAM)

国家级

5

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

国家级

6

“华为杯”中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

国家级

7

全国大学生物理竞赛

教育部 中国物理学会

国家级

8

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中国数学会

国家级

9

亚太地区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APMCM亚太地区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多校数学建模联赛组委会

省部级

10

数学中国数学建模网络挑战赛

全球建模认证中心、数学中国、内蒙古数学学会

省部级

11

中青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中青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组委会

省部级

12

北京市大学生物理实验竞赛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省部级

13

北京市大学生数学竞赛

北京数学会

省部级

14

华教杯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

华教杯全国大学生数学竞赛组委会、吉林省科技教育学会

省部级

15

“数创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挑战赛

“数创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挑战赛组织委员会

校级

16

五一数学建模竞赛

中国矿业大学、江苏省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徐州市工业与应用数学学会

校级

17

“华数杯”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

中国未来研究会大数据与数学模型专业委员会;天津市未来与预测科学研究会大数据分会;

校级

18

“MathorCup”高校数学建模挑战赛、大数据竞赛

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

校级

19

“数维杯”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国际赛

内蒙古创新教育学会、内蒙古创新教育资源开发研究院

校级

20

“认证杯”数学中国数学建模网络挑战赛、国际赛

内蒙古自治区数学学会、 中国运筹学会计算系统生物学分会

校级

21

全国高等院校数学能力挑战赛

中国人生科学学会创新教育专业委员会、中国数学教育网

校级

22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数学建模竞赛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校级

 

★★油气地质 物理化工类竞赛库

1

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学教育研究中心

国家级

2

全国大学生化工设计竞赛

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化工教育协会

国家级

3

全国大学生节能减排社会实践与科技竞赛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国家级

4

全国油气地质大赛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国家级

5

中国石油工程设计大赛

世界石油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中国石油学会、中国石油教育学会

国家级

6

东方杯全国大学生勘探地球物理大赛

国际勘探地球物理家学会(SEG)、 中国石油学会物探专业委员会、东方地球物理公司、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国家级

7

中国海洋工程设计大赛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中国石油学会海洋石油分会、中国造船工程学会、中国航海学会、中国海洋发展基金会

国家级

8

全国大学生金相技能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材料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级

9

全国大学生地质技能竞赛

国土资源部、中国地质调查局、中国地质学会

国家级

10

全国大学生化工实验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化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化工教育协会

国家级

11

全国大学生油气储运工程设计大赛

中国石油学会、中国石油教育学会

国家级

12

全国大学生测井技能大赛

中国石油学会,中国石油学会测井专业委员会

国家级

13

中国研究生石油装备创新设计大赛

中国石油和石油化工设备工业协会

国家级

14

全国大学生石油科技创新创业大赛

中国石油教育协会、全国大学生石油科技创新创业大赛组委会

国家级

15

全国油气地质研究生学术论坛

中国石油教育学会、中国石油学会石油地质专业委员会、中国地质学会地质教育研究分会、中国地质学会石油地质专业委员会、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国家级

16

AAPG-IBA竞赛

美国石油地质学家协会

国家级

17

2019年SPE亚太区国际石油工程知识竞赛(2019 SPE PetroBowl Asia Pacific Regional Qualifier)

SPE海湾年轻工程师协会主办、SPE全球学生分会承办

国家级

18

“PetroCup”国际石油工程知识竞赛

世界石油大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中国石油学会、中国石油教育学会

国家级

19

全国石油工程知识竞赛

世界石油大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中国石油学会、中国石油教育学会

国家级

20

全国油气地质知识竞赛

中国石油教育学会、中国石油学会石油地质专业委员会、中国地质学会地质教育研究分会、中国地质学会石油地质专业委员会、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国家级

21

全国大学生地球物理知识竞赛

中国地球物理协会

国家级

22

“创新杯”全国大学生地球物理知识竞赛

中国地球物理学会、教育部高等学校地球物理类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级

23

全国高校环保科技创意设计大赛

国际节能环保协会、中华环保联合会

国家级

24

SPE全球(亚太地区)论文大赛

SPE协会

国家级

25

中国大学生Chem-E-Car竞赛

中国化工学会、教育部化工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级

26

SPE 国际石油工程知识竞赛(亚太赛区)

SPE协会

国家级

27

非常规油气知识大赛(全国)

中国石油学会非常规油气专业委员会、中国地质学会非常规油气地质专业委员会、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国家级

28

北京市大学生化工原理竞赛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省部级

29

北京市化学实验大赛

北京市教委高教处

省部级

30

全国博士生学术论坛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省部级

31

康菲未来之路能源创新大赛

康菲石油、创行

省部级

32

“东方杯”全国大学生勘探地球物理大赛

 

校级

33

“杰瑞杯”中国研究生石油装备创新设计大赛

 

校级

34

AAPG-IBA 竞赛

 

校级

35

全国大学生光电设计竞赛

 

校级

★★创新创业类竞赛库

1

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科协

国家级

2

“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

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科协

国家级

3

“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湖北省人民政府

国家级

4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大赛

教育部、团中央、全国学联、中国科协

国家级

5

全国大学生电子商务“创新、创意及创业”挑战赛

教育部高校电子商务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级

6

全国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共青团中央

国家级

7

创青春中国青年碳中和创新创业大赛

中国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省部级

8

协鑫杯国际大学生科技能源创新创业大赛

北京团市委、北京市教委、北京市科委、北京市科协、北京市学联、协鑫集团

省部级

9

“创慧湖”苏州独墅湖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

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管委会、苏州大学

校级

计算机 机械类竞赛库

1

ACM-ICPC国际大学生程序设计竞赛

美国计算机协会

国家级

2

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

教育部高教司

国家级

3

全国大学生机械创新设计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机械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级

4

全国大学生结构设计竞赛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工程教育专业委员会

国家级

5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大赛RoboMaster

共青团中央、全国学联

国家级

6

中国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级

7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大数据挑战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级

8

中国高校计算机大赛——团体程序设计天梯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

国家级

9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

全国三维数字化创新设计大赛组委会、国家制造业信息化培训中心、国家两化融合创新推进联盟

国家级

10

“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

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才交流中心

国家级

11

全国大学生机器人Robocon比赛

全国学联、共青团中央学校部

国家级

12

“蓝桥杯”软件设计大赛

工业和信息部人才交流中心、蓝桥杯全国软件和信息技术专业人才大赛组织委员会

国家级

13

北京市大学生机器人大赛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省部级

14

华北五省大学生机器人大赛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省部级

15

“中国软件杯”大学生软件设计大赛

 

校级

16

全国大学生信息安全竞赛

 

校级

17

全国大学生工程训练综合能力竞赛

 

校级

18

“西门子杯”中国智能制造挑战赛

 

校级

19

中国大学生机械工程创新创意大赛

 

校级

20

中国机器人及人工智能大赛

 

校级

21

华为中国大学生 ICT 大赛

 

校级

22

中国高校智能机器人创意大赛

 

校级

23

CCF 大数据与计算智能大赛

 

校级

24

全国大学生集成电路创新创业大赛

 

校级

25

全国高校计算机能力挑战赛

 

校级

其他类竞赛库

1

全国大学生市场调查与分析大赛

教育部高等学校统计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中国商业统计学会

国家级

2

全国大学生能源经济学术创意大赛

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会

国家级

3

GMC挑战赛(国际企业管理挑战赛)

GMC组委会

国家级

4

首都大学生资源环境论坛

北京市学联、北京市环保联合会

省部级

5

全国青少年零碳科技大赛

共青团中央

省部级

6

尖峰时刻--商业模拟大赛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校级

7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学术论文大赛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全国石油石化高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盟

校级

8

全国应用型人才综合技能大赛

全国应用型人才综合技能大赛组委会

校级

9

大学生低碳循环科级创新大赛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

校级

10

能源与气候变化国际大赛

国家能源局、中国石油大学(北京)

校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