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各项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进一步强化我院研究生学风建设,促进研究生综合能力提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奖学金管理与实施办法(中石大京学〔2021〕68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修订)(中石大京学〔2019〕123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中石大京学〔2019〕12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组织
成立非常规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各研究所负责人、导师代表、辅导员、学生代表等担任委员,负责各类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的拟定和实施。评审工作组在履行评审工作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评审委员会组成遵循回避原则,如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申请人的导师,原则上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
2023年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评审委员会主任: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评审委员会成员:各研究所所长、辅导员、导师代表、学生代表。
下设评审工作组:
组长:院党委副书记
成员:辅导员、学生代表
评审工作组主要负责通知发布、评审组织、材料整理、名单公示上报等工作。
二、奖学金类别
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三、奖学金评审体系与指标分配
非常规院所有研究生奖学金均实行申请制,逾期未申请或已申请但不满足基本申请条件的学生,无参评资格。国家奖学金及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符合条件申请人综合测评总成绩(占比70%)及公开答辩成绩(占比30%)进行综合排名,并依此产生拟获奖人员。综合测评总成绩计算方法详见附件1。
1.国家奖学金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为基本条件,评审指标体系以综合测评排名为主,同时兼顾在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班级活动、社会工作等方面的具体表现。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评审指标要重点考察研究生在工作站的工作表现和科研项目完成情况。
所有申请人均需符合两年(博四为3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班级专业前30%的要求(博士按班级排序),并参加公开答辩。基本学制内只能参评一次。
博士国家研究生奖学金直接根据申请人整体综合排序评选,硕士国家研究生奖学金按下列方式评选:
1.1 评审委员会按照研究生三年级各班级专业人数分布情况,计算分配国家奖学金理论名额。计算式:各班级专业理论名额=硕士国家奖学金名额*(三年级各班级专业人数/三年级全体学生数)。
1.2理论名额中整数部分,为专业直分名额,直接分配至该班级专业,该班级专业综合排序靠前者获评国家奖学金。
1.3专业直分名额分配完毕后,如有班级未获得专业直分名额,计入保留名额。
1.4专业直分名额评选完后,除直分名额和保留名额外,其余名额纳入院级统筹分配名额。院级统筹分配名额属竞争性名额,整体综合排序靠前者获评国家奖学金,但同一班级专业获评统筹分配名额不得超过1人,已有同一班级专业获评统筹分配名额的,顺延至下一名。
1.5 占有保留名额的班级,如获得统筹名额,则该班级保留名额释放为统筹名额。如未获得统筹名额,则该班级保留名额生效,班级中整体综合排序靠前者获评国家奖学金。
2.学业奖学金
2.1 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不再排序,直接评定。
2.2 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在班级内按专业进行排序确定。分配时保证奖学金总额不大于参评学生数量乘以二等奖学业学金金额,整体按照30%,40%,30%比例分配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名额。
按比例分配名额取整,在保证一等和三等数量相等的前提下,取一等奖学金比例更接近30%的方案,二等奖学金数量不小于一等奖学金数量。如综合测评成绩相同,则智育成绩较高者优先,极特殊情况由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议定。
2.3 硕士一年级学业奖学金等级按照推免、第一志愿、调剂的顺序依次排序,同一类别按照考研录取总成绩进行排序评定。
2.4 硕士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等级按照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序评定。
3.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包括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学校设置的奖学金和由学校设置的学习优秀奖学金。研究生在同1学年只能获得1项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参评由企业、社会组织或个人在学校设置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要求参评研究生在参评当学年内综合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排名分别列专业年级前50%和30%。
学习优秀奖学金的评选比例为参评研究生的5%,每人每次2000元。在校期间参评一次。参评该奖学金的研究生综合测评成绩和智育成绩应分别列专业年级前60%和15%。
我院硕士、博士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总名额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分配数量为准。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直接根据申请人整体综合排序评选,硕士国家研究生奖学金按下列方式评选:
3.1 不同金额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按金额从高到低分批评选,评审委员会按照研究生三年级各班级专业人数分布情况及已获奖学金人员分布情况,计算分配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理论名额。计算式:各班级专业理论名额=(已分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含国家奖学金)+当批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名额)*(三年级各班级专业人数/三年级全体学生数)-已获国家奖学金人数-已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人数。
3.2理论名额中整数部分,为直分名额,直接分配至该班级专业,该班级专业综合排序靠前者获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3.3直分名额评选完后,理论名额中小数部分,纳入院级统筹分配名额。院级统筹分配名额属竞争性名额,整体综合排序靠前者获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但同一班级专业获评统筹分配名额不得超过1人,已有同一班级专业获评统筹分配名额的,顺延至下一位。
4.其他奖学金参照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四、评审程序
1.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流程依次为:自主申报、资格审核与公示、公开答辩、择优推荐、院内公示。
2.非常规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负责发布各项奖学金评选通知,按各类奖学金评选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全程公开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如申请材料有造假行为,一经查证,取消参评资格;已经获得奖励的,撤销荣誉,收回奖金。
3. 非常规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组织公开答辩,按照相关奖学金评选要求,择优选出拟获奖研究生。
4. 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5. 评审结果须经非常规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3年9月25日
附件1:综合测评总成绩计算方法:
硕士生总成绩=【(第一个学年个人德育总分 + 第二个学年个人德育总分)/2】*20%+【(第一个学年个人智育总分 + 第二个学年个人智育总分)/2】×70%+【(第一个学年个人文体活动总分+ 第二个学年个人文体活动总分)/2】×10%
博士生总成绩=【(第一学年个人德育总分 + 第二学年个人德育总分+ 第三学年个人德育总分)/3】*20%+【(第一学年个人智育总分 + 第二学年个人智育总分+ 第三学年个人智育总分)/3】×70%+【(第一个学年个人文体活动总分+ 第二个学年个人文体活动总分+ 第三学年个人文体活动总分)/3】×10%
如存在博士三年级申请国家奖学金或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的,成绩计算方法参照硕士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