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国家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进一步促进和巩固我校研究生的优良学风,提高培养质量,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石大京研〔2014〕13号)》,结合研究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非常规天然气研究院评审委员会
由科学技术研究院负责奖学金评定的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院领导、学科负责人、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等担任委员。委员会负责制定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细则,并组织本单位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成员在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时应遵循平等原则、回避原则、公正原则及保密原则。
主任委员:宋岩
副主任委员:刘凌、姜振学
委员:申颍浩、闫伟、李卓、杨威、唐有彩、吴雪飞、李卓然
二、奖励标准指标分配方案
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2万元。
研究院依据学校下发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名额及比例,按研究生类别分配指标。其中硕士学硕2名、专硕2名,博士1名,共4名。
三、资格筛选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为基本条件,同时兼顾在科学研究、班级活动、社会工作等方面的具体表现。
1.符合《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石大京研〔2014〕13号)》中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和评选资格。
2.综合测评要求:硕士需符合当年专业综合测评排名前20%,博士需符合综合测评排名前30%(硕博排名出现小于1的小数则进为1,大于1的小数则小数部分舍去)。如在学生工作、科学研究、社会实践、助人为乐、见义勇为等某一方面做出特别突出表现的研究生,综合测评排名可放宽至前50%。
四、总成绩
总成绩=综合测评成绩×60%+答辩成绩×40%
五、综合测评成绩
综合测评成绩为当年已完成综合测评研究生的总成绩。
六、评审参考标准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10分)
2.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模范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同学中能起到表率和示范作用。(15分)
3.完成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学习成绩优异。(25分)
4.学位论文进展顺利,科研成果突出。(25分)
5.积极参加学术活动、实验室建设、科技服务及社会实践等。(25分)
七、评审方式及程序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流程依次为:自主申报、资格审核、PPT答辩、择优推选、公示确定。
2.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均可申请,申请人须如实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提交学习成绩单,并附所有成果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向研究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
备注:(1)纸质版附件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双面打印,申请表中推荐人为研究生导师,须手写签字)
(2)电子版附件3:《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汇总表》
(3)同时提交成绩单和当前学历期间所有获奖、成果(未正式出版的不予考虑)及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3.研究院评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负责组织全体委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以公开答辩方式,按照评审实施细则择优选出拟获奖研究生。
4.答辩时间每人5分钟,评委提问时间5分钟。
5.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将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研究院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6.对国家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者,可向研究院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对答复仍存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非常规天然气研究院
2018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