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 本综合测办法评适用于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分别按专业、分类测评。委托培养的研究生可以不参加测评。
(二) 其他全日制非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由学生所在院制定办法进行测评;
(三) 担任助管和兼职辅导员的推荐免试研究生在专职工作结束后,在正式入学注册后参加当年入学的同专业年级的综合测评,但不能参加奖学金评选。
二、总成绩
总成绩=德育分×20%+智育分×70%+文体活动分×10%
三、德育测评
德育分包括三部分,即德育分 = 基础分 + 奖励分+惩罚分
(一)基础分
基础分=导师评分×30% + 同学互评分×70%。
导师和同学互评分主要参考参评同学以下10个方面的表现进行打分:
1.热爱祖国,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坚定的政治信念。能够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15分)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和集体荣誉感感,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15分)
3.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在公共场所举止文明得体;(10分)
4.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宿舍卫生情况良好;(5分)
5.积极参加校、院及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5分)
6. 自觉遵守实验室的规定和安全规范;(15分)
7.自觉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10分)
8.尊敬实验室教师,团结实验室同学;(10分)
9. 积极并认真完成导师交给的科研等任务;(10分)
10. 科研工作进展良好,积极参与学术活动等。(5分)
备注:如被评分人未出现事实清楚的违纪情况,被评异常低分的,评分人需要写情况说明,并提交测评工作小组审核是否采纳。
(二)奖励分
奖励分由校、院管理部门和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共同确定。加分细则如下:
1.社会工作
在学校或各院担任学生干部,工作满一学年(含)以上的,在德、勤、能、绩等方面进行总结,由校(院)管理部门负责老师、院综合测评工作小组和学生干部所在团体中的下属工作人员分别打分,三次打分各占1/3,确定学生干部的最后得分。在班级工作的学生干部,由辅导员和班级分别打分,各占1/2。上述加分确定后,院系不得再有改动。工作满一学年的各级学生干部的打分范围如下(工作不满一学年的,折半打分):
(1)校团委副书记、团委委员,院团委书记、副书记、团委委员,校研究生会正副主席、院研究生会正副主席均按个人表现情况加分加0-10分;
(2)校级研究生社团正副职、校研究生会正部长、院研究生会正部长加0-6分,校研究生会部委、校级研究生社团部委、院研究生会副部长、其他班委、党支部委员、团支部委员加0-4分
(3)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加0-8分;
注:同时担任两项以上学生工作的,奖励分可以累加,但最多只加两项,取一个最高奖励分后,另一项奖励分乘0.2系数后累加;
2.校级、市(部)、国家级先进集体成员分别加5、10、15分;
3.校级、市(部)、国家级先进个人分别加5、10、15分;
4.未担任学生干部或其它职务,但关心他人,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或向学校及有关部门提出合理化建议者经班级测评小组评议可加1-5分;
5.宿舍管理奖励分,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公寓宿舍卫生检查细则》执行。
(三)惩罚分
惩罚分由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核定。扣分细则如下: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虽未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但被处理者,一次扣10分;
2.受到通报批评处理者,或受到学校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处分者,分别扣5、10、15、30、50分;
3.违反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并造成不良影响者,一次扣10分;
4.集体活动缺勤一次扣2分,不按时注册扣10分;
5.宿舍管理惩罚分,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公寓宿舍卫生检查细则》执行。
四、智育测评
智育分=学习成绩分+奖惩分
(一)学习成绩分(100分)
考核培养计划中必修课和选修课完成情况,按考试成绩和学分数加权计算。
学习成绩=0.7*∑(Ti×Xi)/∑Ti+0.3*∑(Mi×Yi)/∑Mi
其中:Ti为培养计划中所列的学位课学分数,Xi为学位课课程成绩,Mi为选修课学分数,Yi为选修课成绩,成绩按百分制计算。成绩记载为五级制时,按以下关系换算:优=90;良=80;中=70;及格=60;不及格=50。
英语申请免修的不算入学习成绩分,正常选修英语课的计入学习成绩分。(二)奖励分
奖励分由班级综合测评小组核定。加分细则如下:
1.积极参加学术活动。读研究生期间,在正式出版的学术刊物(有正式刊号)上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为第一单位发表论文(包括本科论文经修改后正式发表,不包括翻译文章)、获科技成果奖、取得专利证书或软件版权、在校级及以上科技创新活动、学科竞赛及学术活动中获奖的按附件加分;
2. 为鼓励广大研究生积极参加“挑战杯”等全国性学科竞赛和科技创新活动,凡是被学校推荐参加北京市及以上比赛活动视为校级一等奖,加5分;
3.同一内容的论文或科研成果取单项最高分,不累加。文章录用但未正式发表的,不加分。所有发表的论文或科研成果均需附有原件及复印件,院(系、部)综合测评小组审核合格后方有效;
4.智育奖励分涉及多人排名的加分情况见附件。
个人得分计算方法:
设有N人排名,排名第一者得分50%×所获奖项的加分,其他人员分享剩余的50%×所获奖项的加分;导师为第一作者,学生为第二作者的,学生得分按照相应第一作者加分的4/5计算,其他人员分享剩余的1/5。
(三)惩罚分
惩罚分由专业综合测评小组核定。扣分细则如下:
1.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不能按时完成者(以学位办公室等职能部门规定的时间为准),扣10分;
2.经鉴定确认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者或非法转让技术成果者,扣30分。
五、文体活动测评
文体活动总分=基本分+奖惩分
(一)基本分(100分)
基本分由班级同学互评评分确定,同学互评分主要参考参评同学以下2个方面的表现进行打分:
1.身心健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2.积极参加校、院和班级组织的问题活动。
(二)奖励分
1.文体活动加分项仅依据校团委和学校体育教学部组织的校级及以上活动加分,各类兴趣类社团活动不加分;
2. 加分项目按类进行,测评时最多选两类计分,同类取一个最高奖励分后,该类其它奖励分乘以0.2的系数后累加;
3.虽未获名次但代表学校参加省部级各种文艺、体育比赛者加4分;
4.代表学校参加体育比赛及文艺活动获得名次者,按照下表加分:
获得不同等级的奖励和排名加分表
分值 级别 |
一、二名 |
三、四名 |
五、六名 |
七、八名 |
国家级 |
30 |
20 |
15 |
10 |
省部级 |
20 |
15 |
10 |
5 |
校级 |
10 |
7 |
5 |
3 |
6.集体项目由参与者分享加分。主力队员分享按所得奖励分的2/3,非主力队员分享按所得奖励分的1/3,无主力非主力之分的,由全部队员平均分享加分。
六、测评程序
(一)各院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由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主管研究生教学工作的副院长、研究生辅导员、院研究生教学秘书等人组成,组长由院党委副书记担任。
(二)以班级为单位成立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由研究生辅导员;党支部、班级和团支部主要学生干部;以及学生代表等组成,小组成员数要占学生数1/3以上,组长由研究生辅导员担任。
(三)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学习考核文件,进行个人总结、自我评价以及同学互评等。
(四)每年综合测评前由校团委和体育教学部提供年度各级各类奖项项目;由院提供导师对学生的评分。
(五)院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小组负责研究生综合测评结果的统计、审核和公示。研究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向院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申请复议,研究生综合测评领导小组接到学生的申请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做出合理处理。
(六)研究生综合测评工作结束后,各院打印汇总表一式三份,由院党委(党总支)副书记签字并加盖院公章后,报送研究生工作部和研究生培养办公室各一份,院存档一份。
附件:论文或成果加分表
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为唯一代表或唯一署名单位,取得下列成绩,按下面规定分别加分。
1.参加科技创新活动取得各级奖励者,按下表加分:
等级 级别 |
一等奖 |
二等奖 |
三等奖 |
国家级 |
12 |
8 |
6 |
省部级 |
8 |
6 |
5 |
校级 |
5 |
3 |
2 |
全国大学生“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获市级以上奖励项目按照上述赋分双倍加分。参加学科竞赛获奖按上述规定的的50%加分;赛区竞赛(含美国数学建模比赛)按省部级别的1/2加分。对于团队项目,队长分享按所得奖励分的2/3加分,其他队员分享按所得奖励分的剩余的1/3加分。
2.发表文章,按下表加分:
论文类别 |
加分 |
SCI JCR 1区文章 |
50 |
SCI JCR 2区文章 |
30 |
SCI JCR 3区文章 |
15 |
SCI JCR 4区文章 |
10 |
被SCI收录的正式期刊(不包括增刊)文章 |
8 |
EI文章 |
6 |
在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揽、中文科技论文统计源刊物上发表 |
4 |
其它公开出版的刊物上(有正式刊号)发表 |
2 |
3.在学术会议上宣读并发表与本人所学专业有关的学术论文,按下表加分:
会议级别 |
加分 |
国际会议 |
5 |
国家级 |
3 |
其它 |
1 |
发表论文摘要者,按本规定的1/4加分,发表poster的,按照本规定的1/2加分。本条规定的文章如与第3条规定的文章重叠,按高分加分,不能重复计算加分。
4.获得本人所学专业有关的专利,按下表加分:
专利类型 |
加分 |
获得国际发明专利授权 |
30 |
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 |
15 |
获得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
5 |
只是申请并获得公开号则按规定分值的1/2加分。不同排名的专利申请者参考论文发表规则获得相应分值。
5.获得科技成果奖者,按下表加分:
级别 |
加分 |
|
国家级 |
特等奖 |
50 |
一等奖 |
||
二等奖 |
||
省部级 |
特等奖 |
30 |
一等奖 |
||
二等奖 |
同学获得加分的前提是在上述规定的获奖科研成果中,代表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且有排名、有证书。
6.以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为唯一署名单位获得注册软件版权者加10分,不同排名的注册软件版权者参考论文发表规则获得相应分值。有注册软件版权的软件必须与专业相关才可加分,与专业无关不予加分。注册软件版权认定依据为研究生导师科研管理系统。注册版权的软件需与所学专业相关,注册软件版权作者需提供科技处网站截图,导师签字。
六、附加分补充细则
1、论文必须是已经见刊发表,并提供相应原件才给予相应加分,已拿到接收函但未见刊发表的不予加分。
2、论文发表个人得分计算按照《研究生手册》的具体规定执行。需特殊说明的:若学生本人为唯一作者,如果论文内容为校内课题相关内容,则等同于学生为第一作者,导师为第二作者的情况,按照所获奖项的50%加分;如果论文内容与专业相关但与校内课题无关,导师出具证明后可按照所获奖项100%加分。
3、学生发表论文分区以附件《2015年最新SCI-JCR期刊分区(完整版)》为准,有争议的文章级别,由学院学术委员会牵头认定各类会议文章级别、报告文集及论文分区。
4、在学术会议上发表摘要的只考虑第一作者,其余不予加分。
5、专业硕士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文章,兼挂“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和所在工作站名称可以加分。
6、同一成果或文章若获得多个加分项目只取最高项,不能累加。
7、德育、智育、体育比赛获奖加分的,必须提供相关证书的原件或复印件。参加长走、运动会方阵人员,以及积极参加各类文体活动的学生,每参加一次活动但未得奖加0.5分,最高不超过3分;积极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志愿者活动的每次加0.5分,自行参加的社会类志愿者活动每次加0.2分,最高不超过5分;其余学生手册中没有标明的奖项及荣誉不予加分。
8、所有社团、班委工作超过一学期不满一学年的,乘以系数0.5。
9、经工作组审议后,将2016年9月30日下午17点定为接收材料的最终期限,此后再上交的加分材料不予受理。
10、综合测评计算时,若学生有不及格课程,奖学金降低一个等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