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研究生各项奖学金的激励作用,进一步强化我院研究生学风建设,促进研究生综合能力提升,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依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奖学金管理与实施办法(修订)》、《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中石大京学〔2019〕123号)》、《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组织
成立由学生工作负责人、辅导员、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委员会,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主任委员,学科负责人、导师代表、辅导员、学生代表等担任委员,负责各类研究生奖学金评审细则的拟定和实施。评审工作组在履行评审工作时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022年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
评审委员会主任: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
评审委员会成员:各研究所所长、辅导员、导师代表、学生代表。
下设评审工作组:
组长:院党委副书记
成员:辅导员、学生代表
评审工作组主要负责通知发布、评审组织、材料整理、名单公示上报等工作。
评审委员会组成遵循回避原则,如发生与评审对象存在亲属关系、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有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工作公平公正的情形时,应主动向评审委员会申请回避。申请人的导师,原则上不得担任评审委员会成员。
二、奖学金类别
研究生奖学金包括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单项奖学金、专项奖学金;
三、奖学金申请及排名
我院所有研究生奖学金实行申请制,逾期未申请的学生或已申请但不满足相关奖学金类别的基本申请条件和评选资格的学生,自动失去参评资格。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评定以研究生的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为基本条件,同时兼顾在科学研究、社会工作、志愿服务等方面的具体表现。申请人需符合两年综合测评总成绩在前30%的相关要求。正常学制内只能申请参评一次。
国家奖学金及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须进行综合测评总成绩排名计算,总成绩排名计算取2年综合测评成绩,计算方法见附件1。
综合测评排名计算后,申请的学生将进行集中展示答辩,综合排序以综合测评为主,兼顾学生在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班级活动、社会工作等方面的具体表现,对于专业学位研究生,重点考察研究生在工作站的工作表现和科研项目完成情况,由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综合测评排名(70%)及展示答辩内容(30%)情况进行整体综合排名。
三、奖学金分配方案
1.国家奖学金评选:我院硕士、博士国家研究生奖学金总名额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分配数量为准。 博士国家研究生奖学金直接根据申请人整体综合排序评选,硕士国家研究生奖学金按下列方式评选:
1.1 评审委员会按照研究生三年级各班级专业人数分布情况,计算分配国家奖学金理论名额。计算式:各班级专业理论名额=硕士国家奖学金名额*(三年级各班级专业人数/三年级全体学生数)。
1.2理论名额中整数部分,为专业直分名额,直接分配至该班级专业,该班级专业综合排序靠前者获评国家奖学金。
1.3专业直分名额分配完毕后,如有班级未获得专业直分名额,计入保留名额。
1.4专业直分名额评选完后,除直分名额和保留名额外,其余名额纳入院级统筹分配名额。院级统筹分配名额属竞争性名额,整体综合排序靠前者获评国家奖学金,但同一班级专业获评统筹分配名额不得超过1人,已有同一班级专业获评统筹分配名额的,顺延至下一名。
1.5 占有保留名额的班级,如获得统筹名额,则该班级保留名额释放为统筹名额。如未获得统筹名额,则该班级保留名额生效,班级中整体综合排序靠前者获评国家奖学金。
2.优秀研究生奖学金评选:我院硕士、博士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总名额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分配数量为准。博士研究生奖学金直接根据申请人整体综合排序评选,硕士国家研究生奖学金按下列方式评选:
2.1 不同金额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按金额从高到低分批评选,评审委员会按照研究生三年级各班级专业人数分布情况及已获奖学金人员分布情况,计算分配优秀研究生奖学金理论名额。计算式:各班级专业理论名额=(已分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名额(含国家奖学金)+当批次优秀研究生奖学金名额)*(三年级各班级专业人数/三年级全体学生数)-已获国家奖学金人数-已获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人数。
2.2理论名额中整数部分,为直分名额,直接分配至该班级专业,该班级专业综合排序靠前者获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
2.3直分名额评选完后,理论名额中小数部分,纳入院级统筹分配名额。院级统筹分配名额属竞争性名额,整体综合排序靠前者获评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但同一班级专业获评统筹分配名额不得超过1人,已有同一班级专业获评统筹分配名额的,顺延至下一位。
3.学业奖学金评定: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在班级内按专业进行排序确定。硕士奖学金分配时保证奖学金总额不大于参评学生数量乘以二等奖学业学金金额,整体按照30%,40%,30%比例分配一二三等学业奖学金名额,按比例分配名额取整,在保证一等和三等数量相等的前提下,取一等奖学金比例更接近30%的方案,二等奖学金数量不小于一等奖学金数量。如综合测评成绩相同,则智育成绩较高者优先,极特殊情况由奖学金领导小组议定。
3.1硕士一年级学业奖学金等级按照推免、第一志愿、调剂的顺序依次排序,同一类别按照考研录取总成绩进行排序评定。
3.2硕士二、三年级学业奖学金等级按照上一学年综合测评成绩排序评定。
3.3博士生学业奖学金不再排序,直接评定。
4.其他奖学金参照相关评选办法执行。
四、评审方式及程序
1. 研究生奖学金每年评审1次。
2. 研究生奖学金评审流程依次为:自主申报、资格审核及成绩公示、展示答辩、择优推荐、推荐公示。
3.由非常规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组下发各项奖学金评选通知,研究生国家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奖学金须由参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须在学生教育管理平台上提交申请,符合条件的研究生须如实填写、提交相关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
4. 奖学金评审工作组将按各类奖学金评选要求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初审。
5.奖学金评审工作组按奖学金分配方案,组织评审委员会答辩,评选标准参照相关奖学金评选要求,确定整体综合排名和拟获奖研究生名单。
6. 拟获奖研究生名单将在院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7. 评审结果须经院党政联席会讨论通过。
非常规油气科学技术研究院
2022年10月5日
附件1:硕士2年综合测评总成绩计算方法:
个人德育总分=0.5*(2021年基础分+2022年基础分)+2021年奖励分+2022年奖励分+2022年学工处、团委单项奖加分-惩罚分(含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
个人智育总分=学习成绩(含研究生阶段已完成所有课程,公式参照综合测评办法)+2021年奖励分+2022年奖励分-惩罚分(含学术不端、未参加学科竞赛扣分等)
个人文体总分=0.5*(2021年基础分+2022年基础分)+2021年奖励分+2022年奖励分
德育基准分=参评学生个人德育总分最高分
智育基准分=参评学生个人智育总分最高分
文体基准分=参评学生个人文体总分最高分
德育分=100分×个人德育总分/德育基准分
智育分=100分×个人智育总分/智育基准分
文体分=100分×个人文体总分/文体基准分
总成绩=德育分×20%+智育分×70%+文体分×10%
博士3年级综合测评总成绩参照硕士综合测评总成绩计算方法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