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有效处置发生在校园的各类突发事件,保障学校假期间校园安全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应急预案。
一、社会类突发事件
(一)处置事件的组织: 学工处、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校园110值班人员、校医院值班人员。
(二)应急处置原则: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三)应急处置措施:
1、特别重大事件(Ⅰ级):聚集事件失控,并未经批准走出校门进行大规模游行、集会、绝食、静坐、情愿以及实施打、砸、抢等,引发地区、行业性的连锁反应,已形成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针对师生的各类恐怖袭击事件;以及视情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事件。
(1)立即向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请求派遣警力协助。
(2)根据情况果断采取相应措施,避免冲突加剧和学生受伤。
(3)组织党政干部队伍和学生思想骨干,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4)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控制人员出入。
(5)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态发展情况。
2、重大事件(Ⅱ级):严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科研、生活秩序的事件。
(1)立即向公安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采取果断措施,控制事态蔓延和扩大。
(3)对别有用心、蓄意破坏、危及公共安全的极个别人严格控制和监视。
(4)严格校门管理,防止学生串联和外出集会、游行,防止社会闲杂人员进入。
(5)组织党政干部队伍和学生辅导员深入学生班、宿舍进行教育疏导工作。
(6)涉及外教、留学生的事件,立即对外教或留学生采取保护措施。
(7)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态发展情况。
3、较大事件(Ⅲ级):在局部形成一定影响,较小范围的突发事件。
(1)事发单位或相关部门立即向学校应急领导小组报告。
(2)学校应急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处置措施并报上级机关和教育部。
(3)学校应急领导小组通知有关部门并向主管校领导报告。
(4)采取适当措施对聚集学生进行分离、疏导、和疏散,恢复正常秩序。
(5)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事态发展情况。
4、一般事件(Ⅳ级):在校园范围的出现的不稳定因素苗头、和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
(1)加强校园110巡逻和监控,一经发现不良苗头及时向公安机关和上级部门报告。
(2)学工处、保卫处和相关单位领导立即赶到现场,对事件原因进行调查和取证。
(3)对出现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的场所和范围重点监控,确定嫌疑人身份。
(4)迅速清除具有社会危害性的大字报、小字报及传单,防止扩散。
(四)善后与恢复:
1、重点是尽快查清引发事件的根本原因,妥善解决引发群体性事件的实质问题,尽可能满足师生合理要求,安抚和平静师生情绪,恢复校内正常秩序。
2、及时总结经验教训,认真查找隐患,进行整改。
二、火灾事故
1、处置火灾事故的组织:校园110值班人员,校卫队保安人员,各单位值班人员及消防安全员。
2、报警程序:
(1)保卫处值班干部 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
(2)根据火势如需报警立即就近用电话或手机报火警电话“119”。
(3)派出人员到校门口引导消防车辆。
3、组织实施:
(1)在消防车到来之前,火灾现场人员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2)消防车到来之后,校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3)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4)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
三、群体性事件或个体重大突发事件
1、处置事件的组织:事件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人、校园110值班人员、校医院值班人员。
2、报警程序:
(1)校园110值班室。
(2)保卫部门领导。
(3)当事人所在部门领导。
(4)经主管校领导同意后报告公安机关或上级部门。
3、处置措施:
(1)接报后,保卫人员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各部门领导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情况边向校领导汇报。
(3)如有人员受伤,立即送往校医院或就近医院进行救治。
(4)如是殴斗事件,除迅速控制局面、平息事态外,应将双方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带入值班室。
(5)如是意外事故,应尽快组织人员抢救,将受伤者送往医院抢救。
(6)如是社会人员来校闹事,须立即拨打公安“110”和松园派出所,并将闹事人员扣留。
4、注意事项
(1)各级领导遇事一定要冷静,采取措施果断。
(2)处理群体性事件的基本原则是:迅速平息、减轻伤亡、保护学生、控制事态。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保卫处
二〇一〇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