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党委党校《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的指导意见》,结合地球物理学院和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具体情况,制定第五分党校第9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校 长:地球物理学院党委书记陆雅莉
副校长: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书记董艳军
办公室主任:地球物理学院学团委书记王天、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团委书记代莉莎
办公室成员:院党务秘书、全体辅导员
二、培训对象及人数
1.培训对象
(1)未参加过党校集中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
(2)参加过党校培训但超过3年仍未发展入党的积极分子。
2.培训人数
第五分党校第9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计划培训200人
3.培训对象条件
(1)自觉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积极向党组织靠拢;
(2)本学年未有考试成绩不及格;
(3)未受到院级通报批评或警告,及以上处分;
(4)未有过党课不通过情况;
(5)在建国70周年国庆游行和抗击疫情中有突出表现者,可酌情放宽条件。
三、培训时间
2021年3月13日至3月22日,共10天。其中集中学习授课时间为3月13日、14日两天,由培训班班主任组织进行。(培训授课详细请见附件)
四、培训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要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教育,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当前,要重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的教育,特别是要在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以及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批示指示精神上下功夫。
五、培训形式
本次培训工作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将采取个人自学、线上集中授课等方式。个人自学结束后进行考试,综合考试合格的颁发结业证书。学员要在集中学习结束后自觉加深学习,定期向党组织汇报学习情况和思想动向。凡不参加培训、不交相关培训资料的、不向党组织定期汇报学习思想情况的,一律不予结业。
培训采取课前自学环节、线上教学以及实践环节相结合的方式。
(一)自学环节
(1)自学手册
本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自学环节将依托“云班课”APP进行线学习。所有参训学员需要提前完成《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部分修改,2017年10月24日通过)、《习近平总书记在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及《习近平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的自学,并获取相应“经验值”,云班课经验值将作为最终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自学期间同时要填写《学员自学记录手册》,返校后将纸质版材料交至党支部,党支部收取完毕于3月21日17:00前以支部为单位分别交至地质楼522办公室(地球物理学院)、主楼B1402办公室(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2)学习强国
“学习强国”学习平台由PC端、手机客户端两大终端组成,PC端用户可搜索“学习强国”主页或直接进入https://www.xuexi.cn/;手机用户可通过各手机应用商店免费下载“学习强国”App使用。
本环节要求所有参训学员在3月15日至3月21日期间合理安排学习内容及学习时间,在学习强国平台完成330个积分的学习任务,同时每天完成300—500字的学习体会。各参训学员3月21日17:00前将当前积分截图和学习体会以个人姓名命名提交至党支部,党支部书记汇总完毕后,命名为“XXX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0405/0410积分”于3月22日17:00前上交至学院公邮,地球物理学院公邮wuxinxueyuandangwu@163.com,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公邮cupxxxydw@126.com。
(二)集中教学环节
3月13日至3月14日为线上集中授课环节,本环节依托线上网络学习平台开展。具体课程安排另行通知。授课过程中将采取不定时签到、课堂提问等方式进行考勤,课后提交课堂笔记,可以手写拍照。
(三)线下结业考试
本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考试采用线下考试方式,考试时间暂定为3月22日,具体考核时间及方法另行通知。
(四)实践调研环节
实践环节要求所有培训班学员自主进行志愿服务活动,服务时长不少于4小时。校内学员自行组队开展实践环节,课堂培训结束3周以内将《第五分党校实践课程登记表》(附件3)分别交至地质楼522办公室(地球物理学院)、主楼B1402办公室(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驻京工作站同学返校参加培训。京外工作站同学发放培训资料自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考试,通过后自行开展实践环节,并将《第五分党校实践课程登记表》(附件3)照片及实践活动照片(3张)发至wuxinxueyuandangwu@163.com(地球物理学院)cupxxxydw@126.com(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六、培训纪律
党校是学校党委加强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培训的主要阵地,为进一步严格培训纪律,加强学风建设,提高培训质量,特制定如下纪律要求。
1.自学环节纪律要求
(1)自学必须围绕党校指定书目或文件,由本人完成自学笔记,党支部负责督促检查,开课前所在单位党组织向党校统一汇报。不按要求完成自学内容不得参加党校培训。
(2)自学环节如有弄虚作假,经发现取消学员培训资格,一年内不得再参加党校培训。
2.线上培训纪律要求
(1)学员应全身心投入到学习中,认真听讲,深入思考,积极互动。
(2)学员有特殊原因不能上课者可提出书面请假。请假者取消此次培训资格,学员所在单位可保留其参加下一期培训班的资格。
(3)上课时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第五分党校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