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组织管理
地球物理学院成立“牟永光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日常管理工作和评审工作。委员会下设评审办公室,负责日常的联络和组织学生申报工作,具体组成人员名单见附件。
二、设立时间
本奖学金从2012年开始设立、颁发,奖学金发放时限为10年。
三、奖励范围、标准和人数
本奖学金用于奖励地球物理学院地球物理专业、勘查技术与工程专业方向在校期间学业优秀、综合素质好,社会工作突出,特别是在某一方面有杰出表现和突出成果的品学兼优的博士生、硕士生和本科生。
奖励人数:每年共奖励3人,其中,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各一人。
奖励标准:8000元/人。每人在校期间仅能获奖一次,不能与其它优秀学生奖学金兼得。
四、获奖条件及评选办法
获奖学生应达到学校一等奖学金的评选标准,并在参加社会实践、科学研究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一)本科生的获奖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学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体测成绩达到75分以上;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在班级有较高威望,能够带领同学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开拓能力强,为学校学生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3、在三年级本科生中评选。学习勤奋刻苦,认真钻研,成绩优异。综合测评名次在本专业年级的20%以内,国家英语四级成绩425以上,所有课程没有不及格现象。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获市级以上奖励。
(二)研究生的获奖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在学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能够带领同学形成良好的班风和学风。开拓能力强,为学校学生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3、学习勤奋刻苦,认真钻研,成绩优异。综合测评名次在本专业年级的20%以内,国家英语六级(CET6)考试成绩超过425分,所有课程没有不及格现象。
4、在校或者本(硕)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科技创新活动,获市级以上奖励。
5、科研能力较强,积极参加实验室的各项工作,工作得到导师和周围老师的认可,在课题研究获奖、发表高水平学术文章、参加重要国际学术会议等方面有突出表现。
在某一方面做出特别突出成绩,需要破格评选的,由评审委员会向组长汇报后决定。
(三)评选办法
1、每年10月,由地球物理学院组织评选;
2、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牟永光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2),并提交个人事迹一份,同时提交电子版的《地球物理学院2020年牟永光奖学金推荐汇总表》、《地球物理学院2020年研究生牟永光奖学金汇总表》在学院主页公示三天;
3、评审办公室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在校园网、学院网站进行事迹宣传,同时接受师生的监督;
4、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选,本科生、硕士生和博士生分类评选,评选后公示七天。
五、推荐时间
各辅导员将候选人名单在年级公示后,请于11月3日17:00前,将学生的所有申报奖学金材料送至522,《牟永光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交电子版和纸质版,其余申请材料均交电子版,过期视为放弃推荐资格。
若在校期间发生以下情况,将取消获奖资格:
1、违反学校的规章制度,受到警告以上处分(含);
2、所有课程有一门次不及格现象;
3、不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模范带头作用不明显,院系建议取消者;
六、附则
1、学院应通过报刊、广播、专栏、互联网等多种途径积极宣传“牟永光奖学金”,使其成为引导学生成才的重要导向标;
2、学院加强对获奖学生的教育和引导,积极引导投身于祖国石油石化事业的重要岗位;
3、获得“牟永光奖学金”的学生,如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违法、违纪或道德品质方面严重问题,将取消荣誉资格,收回证书,并追回所发奖学金;
4、本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牟永光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附件:申请表格
地球物理学院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