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1.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负责制定和发布本学院转专业选拔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进行资格审核和考核遴选学生等。
组长:唐跟阳
成员:董春晖、廖广志、吴迪、丁拼搏、赵培强
秘书:李素娟
2.本科生转专业申诉小组
负责监督转专业的各个工作流程,并接受学生的申诉。
组长:陆杭波
成员:付强、叶鹏
二、本科生转出
辅导员为学生讲解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本着自愿、公平、公正和公开的原则,由学生自己决定是否转专业。
三、本科生转入
接收学生的转入,遵循以下原则:
1. 2024年接收转入学生人数如下表,接收申请对象为2023级在校普通本科生,不包括以下类型学生:
(1)正在休学和保留学籍的;
(2)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
可转入专业 |
可转入人数 |
2022级 |
2023级 |
勘查技术与工程(物探方向) |
— |
10人 |
勘查技术与工程(测井方向) |
— |
10人 |
地球物理学 |
— |
10人 |
2.可转入专业接收对象:接收各专业学生。
3.申请转专业的本科生在本科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提交报名申请,申请操作指南见附件。
4.申请者必须学习态度端正、品行优良。
5.申请者应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在以前的学习中未受到过学校学业警示劝告和各种处分。学生干部、有文艺和体育特长的学生优先考虑。
6.原专业与转入专业课程差别较大,转专业学生必须补修转入专业已修读完成的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程,补修课程必须自行安排时间补修完成。
7.转入学生须参加面试。
8.录取结果公示后,拟录取学生务必完成原专业本学期的教学要求,新学籍自发文公布后生效。
四、时间安排
1.4月24日—4月30日,学生本科教育教学管理系统中提交报名申请,学生所在学院完成审核。
2.5月6日—5月26日,学院对申请转入本学院学生进行审核和考核,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报送教务处。
3.5月27日—5月31日,教务处对拟录取学生名单进行复核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学校发文予以公布。
4. 其他事项由地球物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讨论决定。
五、本办法解释权
本办法的解释权在地球物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小组。
六、咨询方式
咨询电话:89732213
地球物理学院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