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开发,相关时间结点及具体安排有变,本学期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答辩与学位审批工作的通知将陆续告知,以下为学位论文开题工作安排:
一、相关文件规定
学位论文工作相关规定请见《2018京学位19(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印发《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的通知)》、《2018京学位18(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印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的通知)》、《2018京学位17(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印发《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的通知)》、《2018京学位16(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印发《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的通知)》。网址:http://www.cup.edu.cn/graduate/degree/managementfiles/index.htm 。
二、开题申请系统使用说明
(1)流程:学生完善开题申请相关信息→导师审核通过→院办审核通过(已增加批量审核功能)。
(2)注意时间!!!开题系统中进行开题申请时需在开题报告论证会之前进行,在11月8日前完成补录及审核工作,逾期后开题报告会时间无法早于录入日期。
(3)提交申请后仍需要修改信息:若院办已审核,可联系所在学院进行撤销,再联系导师撤销审核;若院办未审核,联系导师撤销审核即可。
三、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工作
所有在职工程硕士开题仍按老方法线下填表执行。
(一)学术型研究生
1.博士生、三年制学术型硕士生应在入学后第四学期开学前完成开题论证工作,并在第四学期开学后三周内将开题报告的课题名称汇总后存档备案。
2.二年制硕士生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开学前完成开题论证工作,最迟到第三学期的九月份完成开题论证工作。并在第三学期开学后四周内将二年制硕士生开题报告的课题名称汇总后存档备案。
(二)全日制专业型研究生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与同年级在校学术型研究生同时间完成论文开题论证工作,也可以结合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或企业工作站的专业实习和工程实践计划安排,在入学后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论文开题论证工作。学院应于第四学期结束前将三年制专业硕士生开题报告的课题名称汇总后存档备案。
其他二年制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在入学后第三学期中期(十一月底前)完成开题论证工作。学院应于第三学期结束前将二年制专业硕士生开题报告的课题名称汇总后存档备案。
开题论证会一般在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进行,由各院与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商后组织实施并安排相关专业或领域的校内导师参加。
四、学术规范专题教育
(一)学位论文开题前,导师要与研究生进行一次科学道德和学风教育专项谈话,对研究生坚守科学精神和学术道德提出严肃、明确的要求。
(二)在论文研究阶段,导师要对研究生进行学术规范专题教育,组织开展“研究生学术规范”等学习教育活动。(相关学习材料请见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学风建设专题网站http://www.cup.edu.cn/xuefeng/gzzd/schoolwj/8429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