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3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方案》,特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组织管理与监督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饶莹
副组长:王兵
组员:周玉成、唐跟阳、陆杭波、董春晖、赵培强、吴迪
(二)复试资格审查小组
组长:王兵
成员:董春晖、赵培强、李素娟、李凤麒
(三)复试工作监督小组
组长:周玉成
成员:唐跟阳、马继涛、卢俊强
二、复试工作
(一)招生计划
1、 招生指标
学院严格按照学校下达的2023年博士生招生计划进行录取,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招生类型 |
学科名称 |
招生名额 |
学术型博士 |
地球物理学 |
2 |
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
28(含克拉玛依校区名额1人) |
工程博士 |
地质工程(全日制) |
4(含碳示范指标1人) |
地质工程(非全日制) |
14(含中石油专项1人) |
说明:
(1)按导师分配名额:原则上副高级职称导师每两年1个学术型博士生(含硕博连读)招生指标,正高级职称导师每年1个学术型博士生(含硕博连读)招生指标,高层次人才(长江、杰青)增加1个招生指标。
(二)培养目标、培养特点(学术型和工程博士)
1、学术型博士的培养目标、培养特点
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具有扎实的数理化和外语基础,具有坚实宽广的地质、地球物理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石油地质勘探、地球物理勘探与开发地质专门知识。掌握本学科的科技发展动向和学科前沿,熟悉相关学科的知识。有较宽广的地球科学及相关学科知识,具有一定的科学观察和判断能力,受到独立进行开拓性科学研究及科学研究项目领导的训练,具有较高的科学成果的综合分析和表达(书面表达和口头表达)能力,能够把握学科前沿并综合运用专业和多学科的知识理论和科技手段来研究与解决地球物理问题,富有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以及国际化视野和竞争力的综合型高级专门人才,成为其所从事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并能独立承担有关领域的科研、教学及管理工作。
2、工程博士的培养目标、培养特点
资源与环境领域地质工程方向侧重于油气资源地质工程及相关领域,培养方向包括油气田勘探地质工程、油气田开发地质工程、油气勘探开发地球物理工程、地热资源勘探和开发以及相关智能工程。资源与环境工程博士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相关工程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做出创造性成果。
资源与环境工程博士的培养,面向我国能源领域重大战略需求,以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国家重大、重点工程项目为依托,致力于培养能源领域德才兼备、具有技术创新力、组织领导力、国际化视野、社会责任感的高层次综合性工程技术创新人才,为培养造就高层次工程技术领军人才奠定基础。具有严谨的治学态度、优良的科学作风和学术道德,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创新意识,具有团结协作的团队精神,具有开阔的国际化视野。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品德优良,能胜任工作和学习任务。
(三) 复试名单及比例确认
1、复试比例
复试采取差额形式,按照招生人数(含硕博连读、申请考核)150%左右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名单确定
(1)申请材料审查
材料审查小组根据考生(包括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的报名材料(包括:报考登记表、专家推荐书、成绩单、近年来在科研领域中的科学研究论述、公开发表的论文、著作、获奖等相应的证明材料)对申请人从培养潜质、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初审,并进行评分。该结果将作为考生材料审核成绩(百分制),占考生总成绩的10%,学院根据材料评分结果,顺序确定进入复试的申请人名单并公示。
(2) 英语考试分数线
参加学校统一组织的外语水平测试的考生,英语分数线≥45分。
(四)复试方式及要求
1、复试方式
线下复试
(五)资格审核
所有进入复试的考生须在5月4日下午15:00前通过我校研究生招生管理信息系统(http://gmss.cup.edu.cn/logon),选择“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栏目完成“复试确认”上传考生诚信承诺书(签字版)、身份证(正反面),材料原版复试时提交复试小组秘书。
复试前,复试资格审核小组对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考生诚信承诺书等进行审查。在职工程硕士考生需审查已获得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成绩单原件。对有疑问的学历、学位证件要通过网上查询等方式进行确认,网上查询不到的考生应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是否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是否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是否符合学院的其他报考要求。
(六)复试考核内容及要求
1、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采用笔试与线下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2、复试内容及要求
(1)专业笔试
学院以笔试的形式对进入复试阶段(包括申请考核制、硕博连读)考生的专业知识等进行全面考查,共设置《地球物理勘探综合》、《地球物理测井综合》二门考试科目并分别命题,考生选择其中某一个方向的试题作答,考试时间2小时,满分100分。专业笔试成绩(百分制)将占考生总成绩的20%。
考试方式:线下开卷考试
(2)综合能力面试
复试小组对学生的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创新潜质、英语应用能力水平、心理素质、综合素质等进行全面考核。要求考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且有广博的科学视野;对所报博士学科领域较为熟悉,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具有创新能力、开拓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综合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心理素质和综合素质。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30分,其中考生须就笔试考核内容以PPT形式汇报15分钟,专业及英语面试15分钟。每位面试专家(不含导师)根据考核要点按百分制对申请人进行无记名打分,面试小组专家(不含导师)平均分(满分100分)与导师评分(满分100分)组成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进行折算,面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70%。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采取导师与考生会谈的方式,或采取“函调”、“派人外调”的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
(4)同等学力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和科目一《地震资料数字处理》、科目二《地震偏移与成像》。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考核方式撰写思想政治理论报告(满分100分),两门课程考试形式为闭卷考试,每门课程试卷满分为10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每门加试成绩不低于60分为合格。
(七)复试程序
1、复试时间
(1)笔试时间
学术型博士、工程博士(物探方向)笔试时间:5月5日下午13:30-15:30,地点:三教211
学术型博士、工程博士(测井方向)笔试时间:5月5日下午14:30-16:30,地点:三教315
学术博士(克拉玛依校区名额)笔试时间:5月6日上午9:30-11:30,地点:三教101
(2)面试时间
学术博士(物探方向)面试时间:5月6日上午8:30开始,地点:四教108、四教304
工程博士(物探方向)面试时间:5月7日上午8:30开始,地点:四教108、四教304
学术博士、工程博士(测井方向)面试时间:5月7日上午8:30开始,地点:四教305
学术博士(克拉玛依校区名额)面试时间:5月7日8:30开始,地点:四教202
(3)同等学力加试时间
专业课加试时间:5月5日下午15:45-17:15,地点:三教211
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时间:5月5日下午17:15-17:45,地点:三教211
2、考生复试行为规范
(1)考生应自觉服从学院复试工作人员管理。
(2)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复试。
(3)复试期间考生不得录屏录像录音,报考专业考试(复试)未全部结束前不得将考试(复试)内容向其他考生泄漏或在网络传播。
(4)其他未尽事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判定,确有影响考试正常秩序的按违规处理。
(八)复试成绩计算
1、总成绩的确定
(1)面试成绩计算方式
面试成绩(百分制)=面试小组专家平均分*50%+导师评分*50%
注:面试小组专家平均分(满分100分),导师评分(满分100分)
(2)复试成绩计算方式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22.22%+[面试成绩]*77.78%
(3)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归一化的材料审核成绩]*10%+[笔试成绩]*20%+[面试成绩]*70%
三、 录取工作
(一)录取原则
1、博士生的录取基于“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2、第一轮录取:每位博导在面试合格的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招生类别确定拟录取的考生1名(长江学者、杰青可录取2名学术型博士);第一轮未用完的指标计入第二轮“竞争名额”录取。
3、第二轮录取:学科组从面试合格但第一轮未录取考生中选拔推荐参加“竞争名额”的二次面试,原则上每位导师只能接受一名参加“竞争名额”考生的申请;“竞争名额”面试专家组由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及无关联关系博导组成,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其中面试成绩部分选择第二轮专家面试的成绩),直到指标用完为止;
4、凡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5、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6、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低于60分)不予录取;
8、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 特殊说明
1、应届硕士毕业生,最迟应于入学之前获得硕士学历或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2、定向就业的博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非定向就业博士须在录取前将人事档案迁入我校。
3、体检在新生入学时进行,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以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4、我校将在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四、拟录取名单公示
学院将在复试结束后7天内公示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经由学院官网发布,网址:https://www.cup.edu.cn/geophysics/)供学生查询,接受监督。
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由研招办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说明
1、如本细则与学校或者上级文件有不一致处,以上级文件为准。
2、其它未尽事项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六、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申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10-89732213
学院招生监督电话:010-89733113,邮箱:tanggenyang@163.com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89733075,邮箱:sdyzb@cup.edu.cn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010-8973310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456
附件: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23年研究生复试考生诚信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