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工程博士学位论文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学校《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中石大京研〔2021〕15号)(点击文件名查阅)、《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意见》(中石大京研〔2021〕30号)(点击文件名查阅)、《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规定》(点击文件名查阅)、《关于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标准部分条款的解释说明》(点击文件名查阅),针对工程博士学位论文工作,提醒如下:
一、工程博士培养计划完成情况
工程博士须与导师共同商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包含博士攻读学位所必须完成的课程及实践环节。博士须严格按照个人培养计划进行选课,按时上课,按时参加考试,并获得培养计划下的学分。针对培养计划中未完成的专业实践学分、国际学术交流与研修学分,请参考以下两个流程完成:
工程博士专业实践考核流程https://grs.cup.edu.cn/G50/90580.jhtml
工程博士国内外研修及会议经历申报流程https://grs.cup.edu.cn/G50/90581.jhtml
二、开题
博士研究生一般从第二学期开始进入论文工作阶段,应在入学后第四学期开学前完成开题论证工作。博士学位论文开题采取先评阅后做开题报告的方式。其中2019、2020、2021级工程博士,均应完成开题。请各系或导师完成应开题暂未开题的工程博士论文开题,同时组织2022级、2023级工程博士进入论文工作阶段。
开题报告所需表格在研究生系统中填写博士开题报告评审及论文开题申请后可直接打印。
开题报告评阅:聘请3名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评阅,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应少于2名,工程型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评审需聘请校外企业专家1名,开题报告评阅专家名单须经学院主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批准。
开题报告论证:论证会前,学生在研究生系统填写开题申请,经导师审核完毕(系统中进行开题申请时需在开题报告论证会之前进行,逾期后开题报告会时间无法填写)。开题报告论证至少聘请5名相关学科专业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论证专家组,设组长1人,主持论证会。其中博士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含博士研究生本人导师),其中工程博士开题报告论证会应有校外单位的专家。若选题为交叉学科,可适当增加相关学科的专家参加。
开题报告提交:学生在系统中上传终版开题材料(专家及学院签字齐全),导师审核、学院审查通过后,并将纸质版交到学院地质楼523存档后,学院可在系统中审核开题结果。开题结果未审核通过的,无法学位论文评阅,严重影响学位论文工作,进而影响学业进程!
三、博士中期考核
2020级及以后博士研究生,“通过中期考核”是毕业的必要条件,中期考核未完成,无法进行论文评阅及答辩;中期考核不通过者,将进行分流。
学院集中中期考核时间为每年5月、11月。学生开题申请时,预设中期考核时间。在预设的中期考核时间前,在研究生系统提交中期考核申请,经答辩秘书分组后,打印中期考核综合记录表,并参与考核。考核结束后由答辩秘书在系统中录入考核结果,考核小组组长审核通过,无需提交纸质版考核资料。请各工程博士根据中期考核要求,按期开展中期考核。
特别提醒:
申请中期考核的时间应安排在开题后9-18个月内。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考核申请的自动视为首次中期考核不合格。
首次中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进入二次考核环节的博士生,须于首次中期考核时间(逾期未申请的,按首次申请期限时间)后6个月内进行第二次中期考核申请。
中期考核至多2次机会。
四、学位论文评阅
学位论文从开题报告论证到提交评阅应不少于18个月,且在拟定答辩时间前两个月提交评阅。学位论文采用隐名方式评阅(简称盲评)。学位论文提交盲评时,须进行查重。博士查重率满足单章、总体均不超过10%的要求。查重率通过后,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方可进行盲评。盲评通过后,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答辩通过后可申请毕业及学位。
五、学位申请标准
至少参加一次全国性或国际性学术会议,宣读或张贴并发表一篇学术论文;
工程博士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满足《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规定》、《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指导意见》和《关于工程类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标准部分条款的解释说明》的相关要求,方可申请博士学位。
六、学习年限
工程博士基本学制为4年。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为六年。达到在校最长学习年限必须离校,符合毕业资格审核要求颁发毕业证书,符合结业资格审核要求颁发结业证书,其他颁发肄业证书。获得结业证书者,可在结业后2年内继续完善学位论文,通过答辩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过期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