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位工作顺利进行,根据《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中石大京学位〔2018〕17号)和《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中石大京学位〔2018〕18号),现将硕士毕业生有关学位工作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评阅
(一)硕士学位论文查重
1.查重要求
(1)查重时间: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4月3日前,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向院办邮箱dqwlxy@cup.edu.cn提交电子版查重论文word版,并提交查重论文清单(Excel表,包括学号、姓名、学科专业、导师姓名、论文题目)。
(2)查重由学院统一组织, 2017年起图书馆不再接受个人论文查重。硕士查重要求重复率单章、总体都不超过15%;超过者需修改论文进行二次查重。二次查重论文提交时间为4月6日,以班级为单位统一向院办邮箱dqwlxy@cup.edu.cn提交电子版二次查重论文,二次查重不通过者不能参加论文送审及答辩。
2.查重格式
(1)word电子版论文(不要pdf、wps版本),避免出现文件加密、文件损坏等情况;
(2)确保论文有学校的封面,封面上包含篇名、作者、导师、研究方向等,如提交没有封面信息的论文,系统会拒绝检测
(3)内容除去图片、致谢、附录、个人简历及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部分;
(4)文件名:学号_姓名_论文题目(英文输入法下划线_隔开)。
(二)硕士学位论文评阅
1.评阅条件
(1)硕士学位论文应通过开题报告论证,且三年制学术型硕士/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工作时间从论文开题报告论证到提交评阅应不少于10个月。
(2)学位论文经导师评阅后,导师同意答辩(导师在系统审核通过评阅申请后,可在“指导学生管理——论文评阅”为该生填写论文评阅书)。
(3)修够课程学分,重复率检测达到学院要求。
达到以上要求后,所有硕士生均需要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上传送审论文(PDF格式)和申请论文评阅,由导师在系统中审核,同时导师必须在线填写并提交导师评阅书后,学院审核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
2.评阅方式和论文提交时间
(1)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型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全部采用隐名方式评阅(以下称为“盲评”),4月10日前,学生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论文评阅申请并按照说明提交上传盲评格式论文(PDF格式),论文命名规则为:学校代码_二级学科代码_学号_LW.PDF(如:11414_081802_2014215025_LW.PDF,地球物理学二级学科代码070801,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二级学科代码081802,地质工程085703),导师、学院审核通过,学院(或研究院)组织送评。具体操作见附件:学位论文评阅系统操作指南。
注意:
①一级学科、二级学科(学术型可与学科专业不一致)、研究方向用于匹配送审专家以及学位论文抽检;
②填写研究方向(仅用于送审,存档学位论文研究方向与招收时一致),不能为空、不能写“无”、最多3个,每个研究方向不超过8个字,不能用英文填写(除留学生外)
③专业型研究生需根据论文类型选定相应的学位论文专家评议书(五选一),且专业型研究生评阅书模板类型务必与研究生论文类型一致;学术型研究生无需选择。
④送审性质分为首次送审和复评送审。需要复评的研究生新增申请记录,送审性质选“复评送审”,复评送审专家数参见论文评阅处理流程要求。
(2)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采用盲评。盲评前需完成格式查错(检查错别字、编辑错误、格式错误、图文不符、文献标注、中英文摘要的撰写等)。4月3日前,将查错用学位论文电子版(隐去学生、导师姓名,保留学号)发送至院办邮箱dqwlxy@cup.edu.cn。对于查错结果多于40处/100页的学生,将在全院进行通报,并延期答辩。查错合格后,4月10日前来华留学硕士研究生需要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申请论文评阅,由导师在系统中同意,学院审核后方可进行论文送审。
(3)盲评学位论文格式要求
①中英文封面去除中国石油大学中英文字样和图标标识(包括去除学校代码和学号)。
②中文封面和英文封二(博士论文)去除研究生和导师姓名。
③删除论文独创性声明页面。
④页眉去掉“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其他不变
⑤删除致谢页面。
⑥个人简历省略不写。
⑦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研究成果只列期刊名称、年份、检索类别、作者排名。格式如下:
Petroleum Science &Technology.2014. SCI、EI 检索期刊,排名第一(本博士学位论文第二章)
化工机械. 2011.排名第一(本博士学位论文第三章)
⑧引言与正文中去除涉及研究生和导师信息的语句。
⑨书脊隐去研究生姓名。
⑩论文其它信息与明评论文一致。
3.评阅专家人数:
每篇硕士学位论文送2位同行专家评阅(同等学力人员需聘请3名同行专家)。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应是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至少有1名来自校外行业领域的专家(校外导师除外)。为避免学术观点之争,论文指导教师可以提出不多于二个研究单位的回避专家。
4.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处理流程
二、学位论文答辩
(一)5月28日前完成学位论文答辩工作。原则上本学期采用现场答辩形式;如受疫情影响采取视频答辩,视上级部门要求,另行通知。
(二)硕士生的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及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满足答辩条件的,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所有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规定的最长学习年限内或之后1年内完成答辩;提前答辩或延期答辩的需按规定办理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答辩;应进行盲评的学位论文,如未按要求外送盲评,不能参加答辩。在职工程硕士生从入学到获得硕士学位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5年。
(三)所有硕士研究生(除在职工程硕士外)通过研究生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并打印相关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答辩与学位工作操作系统指南》。研究生答辩及学位申请所需材料模板,可至“研究生院主页→学位→资料下载”区下载(https://grs.cup.edu.cn/F80/89910.jhtml)。
(四)本学期全面使用学位论文答辩服务系统,请各位答辩秘书提前查阅《答辩秘书须知》和《论文答辩服务系统功能及操作简介》 详见附件(https://grs.cup.edu.cn/xw04/90284.jhtml),该系统支持答辩委员/主席线上审查资料、投票表决、签名确认;支持答辩秘书维护答辩委员会、生成答辩委员临时账号、学生分组、在线录入答辩记录和答辩决议书、查看或撤销投票表决结果、同步投票及表决材料、下载学位审批材料。签名升级为手机扫码,支持手机预览、上传,无底纹,可在个人信息管理-电子签名管理页面更新替换签名。
违反规定举行的答辩一律无效,学校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三、硕士学位审批及材料报送
(一)学位申请与审批
1.“研究生基本信息登记表”的采集和审核
(1)申请毕/结业的学生,6月2日前通过研究生系统提交毕/结业申请(注意正确选择:仅毕业暂不申请学位、毕业且申请学位);
(2)申请学位的学生,还需同时在研究生系统“毕业与学位—学位授予数据核对”中进行学位授予数据核对与确认。
(3)学院在“毕业→学位申请管理→学位授予数据审核”审核通过分委会讨论通过的人员,未通过分委会讨论的人员驳回提交。
2.研究生终版论文提交与归档
申请学位研究生,6月30日前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毕业与学位—终版学位论文提交”页面,按照说明提交终版学位论文相关材料(明评版论文11414_学号_LW.pdf;盲评版论文11414_学号_LW_M.pdf;摘要11414_学号_ZY.txt),并经导师、学院分别审核通过;未按时提交或完成审核将影响办理离校手续。仅毕业暂不申请学位、申请结业的研究生(按要求提交结业论文)暂不提交终版学位论文。
提交系统的终版学位论文明评版论文,需在学位论文的“声明”的“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完成手写体日期、作者及导师签名,并填写正确的保密期限。
终版学位论文将用于学校、北京市及国务院学位办抽检,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论文质量,请研究生按时提交,导师严格把关,待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发放学位证、毕业证书。
3.保密论文申请
项目密级为“内部”的,学生填写保密申请表(详见附件)并附支撑材料,经导师同意后交学院(研究院)研究生教学秘书审查。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将保密申请清单上传至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终版学位论文管理——保密论文管理”导入保密名单。学院留存保密申请表及相关合同支撑材料纸质版。待年度教学材料检查时研究生院进行抽检。
项目密级为“国家秘密”或“国家机密”的,按原规定提交相关材料。
(二)材料报送
1.6月2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院办(地质楼523)提交以下材料:
(1)学位审批材料(存学校档案)纸质版
(2)学位审批材料(存研究生档案)纸质版
具体详见附件:硕士生学位审批材料目录及办事流程;
(3)论文保密申请表及支撑材料
2.6月30日前,以班级为单位向学院院办(地质楼523)提交以下材料:
(1)学位论文明评格式WORD版1份
(2)全英文班硕士还需额外提交英文版硕士论文word格式电子版(明评格式)和纸质版一本;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硕士生答辩和学位申请及相应纸质版材料打印采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2.所有材料中填写的“学科专业名称”、“导师姓名”均应与成绩单上的“学科专业名称”和“导师姓名”相一致。
四、证书的发放与领取
(一)校学位会召开后5个工作日内,研究生院通知学院领取证书;定向、委培研究生需携带原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含学位申请者个人身份信息,同意由本人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方可领取。学生以班为单位,提前整理证书领取名册,待学院领回证书后,统一发放。
(二)学院提醒未参加研究生图片照片采集的研究生,按研究生院要求补拍,否则将无法电子注册和按期领取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地球物理学院
2023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