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及时传达和贯彻执行学校、学院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有关指示和决定,开展好学院工会工作,特制定本工会委员会例会制度。
1.工会委员会例会由工会主席主持召开,出席对象为工会主席、工会委员和工会小组长。
2.会议内容有:学习有关文件,传达有关精神,研究和部署有关工作,听取各工会小组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反馈上来的教职工意见、建议等。
3.例会时间原则上每月月初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或重大事项可视具体情况随时召开。
4.每年初工会委员会例会,主要是根据学院和校工会年度工作计划,制定院工会工作计划。
5.每月例会,总结布置工会阶段性工作,同时检查工会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
6.每年末工会委员会例会,进行工会工作总结,并进行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
7.每次会议均由工会组织委员予以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