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文件
中石大京地行政〔2018〕8 号
为了保障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储存和处置过程中的健康和安全,防止环境污染,本学院特制定本制度。
一、 职责
学院所属的各实验室,由专人负责危险化学品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的危害与环境因素识别,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杜绝或降低危险化学品在保管、贮存和使用管理过程中对员工健康的威胁及对环境的污染。
二、危险化学品管理的基本要求
1、危险品指《危险货物分类与品名编号》(gb6944– 86)中规定的物品,对其实施分类管理。
2、严格控制和管理危险物品储存以及危险品的使用范围。
3、危险品的管理和操作人员要配备技术等级高、有实际经验、责任心强的人。
三、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1、应当根据危险物品的种类、性能、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报警、降温、防潮、避雷、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2、盛装危险化学品的压力容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的规定,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验,使用前后,必须检查,防止火灾、爆炸、中毒等事故发生。
3、使用危险化学品,必须有安全防护措施和用具。
4、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实验室和个人必须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按照环保的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废水、废气和废渣。
5、销毁处理有易燃、爆炸、中毒和其他危险的废弃化学物品,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四、危险化学品的储存
1、入库的危险化学品应符合产品标准,收货保管员应严格按gb190的规定验收内外标志、包装、容器等,并做到账、货相符。
2、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专用储存室(柜)内,并设专人管理。
3、库存危险化学品应根据其化学性质分区、分类、分库储存,禁忌物料不能混存如:氧化剂物质不能与还原剂、有机物同存一库。灭火方法相抵触的物质,应严格按规定分类储存。
4、库存危险化学品应保持相应的垛距、墙距、柱距。垛与垛间距不小于0.8m,垛与墙、柱的间距不小0.3m。主要通道的宽度不于小1.8m。
5、危险物品露天堆场,应符合防火、防爆的要求。爆炸物质、一般易燃物质、遇水燃烧物质和浓酸不得露天堆放。
6、库房应具有良好的通风、排风装置及必要的避雷设施。
7、库房内电气设施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一般不准架设临时线。
五、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
1、处置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包括危险化学品、贮存容器等,应上报安全环保科备案。
2、安全环保科根据危险废弃物的特性,进行鉴别、分析,确定安全的处置措施。
3、处置危险废弃物时,必须做好危险废弃物处置登记表。暂时不处理的危险废弃物,应暂存在指定的场所,暂存场所应有防雨淋、防泄漏、防火措施。
六、危险化学品的监督检查
1、各使用易燃易爆和化学品的实验室,对其贮存和使用情况,应结合月度安全检查时一并进行检查并做好相应记录。
2、对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及废弃物处理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的记录。
地球科学学院
二O一八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