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实施细则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及录取组织机构
1.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曾溅辉
副组长:岳大力
成员:柳广弟、朱筱敏、吴胜和、钟宁宁、漆家福
2.按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工作小组。各复试工作小组由各学科负责人担任组长,博士生导师为成员。各复试工作小组成员名单附后。
3.博士生复试资格审查工作小组:
组长: 岳大力
成员:余一欣、常健、李平平、刘钰铭、芦鸿娟、李力
二、复试及录取细则
1.指标分配和复试人数的确定
(1)学院按学校下达的招生指标,根据学校指标分配办法分配各学科的招生指标;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占当年的招生计划指标,具体分配情况如下:
学科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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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计划招生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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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录取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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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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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含3个联合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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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含1个联合培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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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个联合培养指标
(竞争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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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资源
与地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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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含1个联合培养)
(含已录取直博生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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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竞争名额”考生可自愿申请,由学科组选拔推荐,考生需在5月9日上午9:00前提交《地学院博士“竞争名额”申请表》(见附件6),并承诺在校期间在JCR二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JCR三区期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方可申请毕业。
2、综合考虑生源质量和各学科之间的差异,各学科专业最终拟录取人数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公示的拟录取名单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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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复试比例及复试分数线的确定
根据学校的规定,学院按招生总规模(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确定复试比例及复试分数线。具体要求如下:
①硕博连读生按学校、学院相关文件的要求参加复试。
②统考生复试比例
根据招生总规模的120%确定复试人数
③复试分数线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初试总成绩≥190分;
初试外国语成绩(听力+笔试)≥55分,其中听力≥6分;
初试专业课程成绩≥ 55 分;
④复试名单(附件1)
2.复试资格审查
①对考生身份的审查
复试时,核查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学位证书原件等相关材料是否真实一致。
②对学位证书的审查
在复试时须对非应届考生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应届考生的学生证进行认真审查。在职工程硕士考生除应审查已获得专业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外,还应审查成绩单原件。对有疑问的学历、学位证件要通过网上查询等方式进行确认,网上查询不到的考生应通过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获取书面认证报告。
③对同等学力考生的审查
同等学力考生必须以“定向就业”类型报考。审查同等学力考生是否获得学士学位后6年以上(含6年,从获得学位到博士生入学之日);是否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近三年在全国核心刊物上发表2篇以上与所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或第二作者)或获得省部级(含省部级)以上与报考学科相关的科技成果奖励(排名前五名);初试时是否加试两门业务课和政治理论课。
④对考生身体状况的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提前到校医院体检,详细安排见《关于2016年博士复试体检的通知》(见附件2)。
3.复试方式、复试内容及要求
复试采用以一级学科复试小组集体面试制度。综合考察考生的外语口语及专业翻译能力、专业基础知识、科学素质、政治素质等方面内容。
要求考生掌握本学科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且有广博的科学视野;对所报博士学科领域较为熟悉,有一定的理论与实践基础、具有创新能力、开拓精神和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综合能力;具有较好的文化素养和综合素质。
4.复试成绩的确定
①在一级学科内部可以转导师。生源不充足的学科可跨一级学科提出转导师申请,由学科、学院、学校逐级审批通过后方可参加复试。转导师的考生须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博士研究生招生调剂申请表》(附件3),接收调剂申请截止日期为5月6日。
②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外国语成绩(笔试+听力)/1.2*40%+专业一成绩*30%+专业二成绩*30%]*50%+[复试总成绩(E+F)/2]*50%
注:E指复试小组的成绩(满分100分),F指导师打分成绩(满分100分);
硕博连读生总成绩为复试总成绩。
5.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1)学校分配指标的录取
①博士生的录取基于“志愿优先”、“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②原则上每位导师最多招2名博士生(含直博生、硕博连读生),学校有特殊规定者除外;
③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优先录取;
④第一轮录取:每位博导在复试合格的考生中确定拟录取的考生1名(院士、长江学者、杰青、“973”首席可录取2名);各学科未用完的指标计入第二轮“竞争名额”录取。
⑤第二轮录取:学科组从复试合格但第一轮未录取考生中选拔推荐不超过2名参加“竞争名额”的二次复试,直到招生指标用完为止。本轮录取工作,复试考查小组由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组成,并最终投票表决确定录取结果。
⑥委培博士研究生的录取总数不超过招生规模的10%;
⑦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⑧无导师接收的考生不予录取;
(2)各类专项招生计划指标的录取
为提高我校博士生培养质量,更好地促进我校科学研究工作,创新培养模式,鼓励学科交叉、协同,特设以下专项招生计划。(基础项目和协同培养项目优先考虑)。
①基础研究项目
学校为支持基础科学研究特设置基础研究博士招生计划。
◆在研项目若有一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不含行业各类基金),其前三年年均科研到帐经费至少为30万元。
◆在研项目若有二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省部级自然科学基金(不含行业各类基金),其前三年年均科研到帐经费可少于30万元。
◆按要求提交近2年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被三大检索系统收录文章情况。
◆由导师本人提出基础研究资助招生需求书面申请,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获得基础研究资助的导师每年只能招1名博士生,3年内不得超过2次。
◆获得基础研究资助的导师作为第二作者,获得基础研究资助的博士生论文答辩前必须发表2-3篇三大检索收录的高水平论文。
②协同培养项目
为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基础研究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技〔2012〕2号)文件精神,凡与国内外协同创新、学科间的协同交叉、高水平导师间的协同创新的导师可申请此项目。根据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组织专家评审确定。协同培养项目申请要求详见(附件4)
③重大研究项目
凡符合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博士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方案(试行)》的通知(中石大京校〔2008〕55号)要求的可申请。
若兼职博士研究生导师申请学校重大研究项目招生指标,可以突破三年内限招1人的规定。在读博士生超过10人的导师不允许招收重大项目考生。
符合基础研究项目、协同培养项目、重大研究项目申请条件的导师可于5月10日前提交申请材料见(附件5),经学院初审通过后上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批。
(3)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的公布
①复试成绩的公布时间、方式
公布时间:5月18日前
②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经审核通过后由研招办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
③拟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需要获得硕士学位的最迟应于入学之前获得硕士学位,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4)特殊说明
①联合培养考生签定“联合培养拟录取告知书”。
②公开招考、硕博连读应届生签定“应届生承诺书”。
三、监督和复议
1.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及录取过程的公平、公正全面负责。
2. 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研究生院联合纪委要对复试及录取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监督,要选派专门人员组成巡查和和督导小组,到复试现场巡视。
3. 实行信息公布制度。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公布。对于不予录取的考生,学院将及时通知考生本人。
4. 实行复议制度。学院复试及录取领导小组负责在招生过程中对投诉和申诉问题调查核实,必要时可责成复试工作小组或复试小组进行复议。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申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456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89733075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监督举报电话:89733105
5.招生咨询及申诉渠道: http://www.cup.edu.cn/graduate/zhaosheng/zszxjssqd/index.htm
四、复试分组及安排
学科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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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复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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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
复试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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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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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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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时间:5月6日
下午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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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楼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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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朱筱敏
秘书:余一欣、常键
成员:贾承造、王铁冠、刚文哲、鲍志东、刘洛夫、季汉成、钟宁宁、张枝焕、漆家福、金振奎、纪友亮、钟大康、王贵文、汤良杰、周建勋、万云洋、李素梅、李美俊、童亨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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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时间:5月8日
上午8:3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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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楼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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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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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审时间:5月6日
下午2:30-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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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楼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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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长:吴胜和
秘书:刘钰铭、李平平
成员:郝 芳、庞雄奇、柳广弟、曾溅辉、邱楠生、陈践发、吕修祥、刘震、黄志龙、高先志、徐怀民、侯加根、曾联波、邹华耀、王志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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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时间:5月8日
上午8:3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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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楼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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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争名额
二次复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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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时间:5月9日
上午10:00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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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质楼 东报告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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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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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球科学学院
201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