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学校实施《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关于开展2021年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根据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转专业实施办法(修订)》(中石大京教〔2019〕12号)办法,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专业学习观念,切实保证学生的切身利益,同时保证本科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地球科学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曾溅辉
副组长:陈冬霞
成员:周学智、岳大力、余一欣、刘成林、鲜本忠、李美俊、费葳葳、刘俊鑫、杨冀宁
联系人:曲 娜
选拔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和发布本学院转专业选拔录取工作实施细则、进行资格审核和考核遴选学生等。
地球科学学院转专业申诉小组:
组长:王贵文
成员:陈书平、高岗、刘小平
联系人:霍宏亮
2019级、2020级普通本科生。其中,正在休学和保留学籍的、以特殊招生形式录取且国家有相关规定或者录取前与学校有明确约定的、签有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的、已转过一次专业的、无正当转专业理由的学生,不得申请转专业。
二、本科生转出
辅导员为学生讲解学校有关转专业的规定,认真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对于转出学生,本科生导师首先要与学生进行谈话,了解学生的思想,给学生介绍准备转入专业的情况。本着自愿的原则,由学生自己决定是否进行专业的转出。
(一)学院接收学生转入资源勘查工程专业,须遵循以下原则:
1.根据地球科学学院资源勘查工程专业的容量,确定2021年接收转入学生的人数总数不超过140人,可接受2019级和2020级学生。
2.凡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申请转专业。
3.申请者必须学习态度端正,地质类专业的学生成绩平均排名不做要求,对于非地质类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加权平均成绩须达到原专业前80%,大学综合英语(I)60分(含)以上。
4.申请者应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在以前的学习中受到过学校学业警示劝告和各种处分的学生将不予以考虑。学生干部、文艺和体育特长生优先考虑。
5.原专业与转入专业课程差别较大,转专业学生必须补修转入专业已开设完成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程。转入资源勘查工程专业,需补修普通地质学、造岩矿物学、岩浆岩及变质岩、古生物学课程以及普通地质实习环节。学院将在暑假期间安排学生统一补修理论课程和普通地质实习。
6.转入学生必须参加地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达及格以上。
(二)学院接收学生转入地质学专业,须遵循以下原则:
1.根据学院地质学专业的容量,确定2021年接收转入学生的人数不超过60人,可接受2019级和2020级学生。
2.凡符合条件者,自愿报名申请转专业。
3.申请者必须学习态度端正,地质类学生成绩平均排名不做要求,对于非地质类专业的学生原则上加权平均成绩须达到原专业前80%,大学综合英语(I)60分(含)以上。
4.申请者应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在以前的学习中受到过学校学业警示劝告和各种处分的学生将不予以考虑。学生干部、文艺和体育特长生优先考虑。
5.原专业与转入专业课程差别较大,转专业学生必须补修转入专业已开设完成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程,地质学专业需补修普通地质学、结晶学与矿物学、晶体光学和古生物学等4门课程以及普通地质实习环节。学院将在暑假期间安排学生统一补修理论课程和普通地质实习。
6.转入学生必须参加地学院组织的面试,面试成绩达及格以上。
四、提交材料及时间安排
(一)提交材料
符合条件的学生需提交如下材料:
1. 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点击下载)
2. 在学期间所有成绩的成绩单及专业排名表。此类材料要求有辅导员签字。
以上资料填写完整后,请务必于5月6日17:00前交至地质楼1110学院办公室,过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时间安排
1. 4月24日至5月11日,学生进行转专业申请。
2. 5月7日至5月13日,教学秘书及转入班级辅导员对要转入的学生材料进行初审,分类排队。
3. 5月17日-5月21日(初定),学院转专业领导小组根据考核标准,对申请拟转入专业的学生遴选并进行面试,确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具体时间、地点安排,请关注地球科学学院网页。
4. 5月22日前,地球科学学院报送拟录取学生名单至教务处复审备案。
其他事项由地球科学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
1.每名学生只能申请一个专业,对于申请两个及以上不同专业的学生,一经查出,将取消本次转专业资格。
2.学生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需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本次转专业资格。
3.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学生如退出转专业申请,仍然认定为已转过一次专业。
4.转专业学生编入同年级转入专业学习。如拟降级转入的,需按学籍管理有关规定办理降级手续。
5.2020-2021学年春季学期的课程学习和考核,仍按照转出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执行。
从2020-2021学年夏季短学期开始,转专业学生的课程学习执行转入专业相应年级的培养方案,同时需补修转入专业前期已执行完的教学计划课程。学生转专业前取得学分的课程,符合转入专业培养方案规定的,予以认可。
6.转专业学生的毕业资格审核以转入专业的培养方案规定为依据。
六、本办法解释权在地球科学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中国石油大学(北京)地球科学学院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