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本学期研究生学位申请与审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学校《学位授予工作细则(修订)》(中石大京学位〔2018〕16号)、《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中石大京学位〔2018〕17号)、《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中石大京学位〔2018〕18号)、《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和学位授予的规定(修订)》(中石大京学位〔2021〕15号)文件精神,现将本学期学院研究生(含留学生)学位相关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工作:
博士、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需经过学院的论文查重、预答辩(不含硕士)、隐名查错等环节合格后集中送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一)博士研究生
拟于12月毕业申请学位的博士研究生,本学期非集中送审每周五送审1次(截至11月24日)。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周期(初评和复评)为40个工作日,请合理规划送审、答辩及学位申请时间安排。评阅结果反馈一般为提交至学位办送审后40天,请届时自行关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查看评阅结果,谢绝提前问询。
为提高送审效率,留学生博士需在系统上提供中文信息:论文题目、关键词、研究方向。
(二)硕士研究生
硕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由学院组织,利用研究生管理系统,采用凡科论文平台全委托全盲送审。每篇硕士学位论文送2位同行专家评阅。硕士学位论文评阅专家应是相关学科专业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至少有1名来自校外行业领域的专家(校外导师除外)。为避免学术观点之争,论文指导教师可以提出不多于二个研究单位的回避专家。学位论文评阅方式详见2023年春季学期学位工作的通知(https://grs.cup.edu.cn/F0101/90768.jhtml)。
二、研究生学位论文的答辩组织工作
(一)本学期申请学位研究生的答辩截止时间是11月25日。各系、中心组织答辩可根据实际情况分批组织学位论文答辩,原则上本学期全部采用现场答辩形式;全面使用学位论文答辩服务系统,功能及操作简介已更新在答辩秘书须知(https://grs.cup.edu.cn/xw04/90284.jhtml)。
(二)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学位论文工作时间及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满足答辩条件的(见研究生院网站相关文件规定),方可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所有研究生学位论文应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答辩,提前答辩或延期答辩的,需按规定办理提前毕业或延期毕业手续,经批准后方可答辩。违反规定举行的答辩一律无效,学校不受理其学位申请。
所有研究生通过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并打印相关材料,具体操作流程见“论文与学位系统操作指南”网址(https://grs.cup.edu.cn/F70n/90048.jhtml)。
三、研究生学位审批及材料报送工作
根据国家学位报送工作要求,获学位日期不应早于毕业日期,否则学位信息无法上报,即为无效学位。如:不得出现12月申请学位,下一年1月申请毕业现象。
(一)学位申请与审批
1.博士生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成果
所有博士生(含已毕业仅申请学位)通过系统于11月20日之前在“科研管理”菜单提交科研成果,包括学生发表文章全文(含会议论文,会议论文需有导师及学位会主席签字)、检索报告(图书馆开具检索报告期刊分区应为中科院JCR分区)、国外经历相关证明材料;工程博士还须提交获奖证书复印件及本人获奖排名证明材料或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导师和学院线上审核,无需移交纸质材料。
开具电子检索证明报告的方式及要求:
①参照参考文献格式编辑论文信息,发送邮件至shiyoukejichaxin@126.com,不要发送论文原文。
②务必注明用途:“用于博士学位申请”!图书馆同时将检索证明报告发送至学位办邮箱(cupxwb@163.com)。
③务必注明JCR期刊大类分区版本(普通版或升级版以及对应年份)和影响因子核查年份!根据学校《博士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基本要求规定》,JCR期刊分区(大类)是指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以期刊收到论文的日期当年及前一年的版本作为核查依据,影响因子以核查版本中最近三年的最高影响因子为依据。
④需要姓名(中国学生提供中文姓名),论文题目,期刊名,出版年份,论文类型(SCI,EI,中文核心)等信息。
⑤中文文章需要开EI证明的,需提供论文英文标题。多篇论文请标好序号。
2.“研究生基本信息登记表”的采集和审核
申请毕业、学位的研究生于11月27日之前在系统中提交毕业申请信息。通过系统“毕业与学位——学位授予数据确认”页面确认、提交学位授予数据;
(二)答辩后提交材料
1.研究生答辩结束后,答辩秘书应于11月27日之前将《硕士生学位审批材料》或《博士生学位审批材料》(“存学校”、“存研究生档案”审批材料)下载打印、整理成册送交院办公室。
2.在12月4日之前,所有博士研究生需要提交一本纸质版学位论文,以备院学位会审查。
3.经学位会审查后,申请学位研究生需在12月15日前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的“毕业与学位—终版学位论文提交”页面,按照说明提交终版学位论文相关材料(明评版论文、盲评版论文、摘要),并经导师、学院分别审核通过。未按时提交或完成审核将影响办理离校手续。
终版学位论文将用于学校、北京市及国务院学位办抽检,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论文质量,请研究生按时提交,导师严格把关,待导师和学院审核通过后才可发放学位证、毕业证书。
★学位论文中的“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需完成手写体日期、作者及导师签名。
★仅毕业暂不申请学位、申请结业的博士研究生(按要求提交结业论文)暂不在研究生管理上提交终版学位论文。
4.提交研究生论文保密申请表
学生负责人于11月20日之前收集汇总纸质版的论文保密申请表(附件1)、支撑材料、保密名单表(电子版),交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通过后,才可导入研究生管理系统。
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名单表
学号 |
研究生 姓名 |
项目 密级 |
项目 保密期限/年 |
论文 拟定密级 |
拟定保密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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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保密年限仅限于保密论文
5.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提交学位论文知识成果声明及校外导师证明电子材料。
四、证书发放与领取
学院学位会将于12月初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校学位会召开后5个工作日内,可携转单、学生证到院办领取证书;定向、委培研究生需携带原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含学位申请者个人身份信息,同意由本人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方可领取。
未参加研究生图片照片采集的研究生,须按研究生院要求补拍否则将无法电子注册和按期领取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可前往易拍数码影像中心进行补拍,补拍费用30元/人。补拍后,学生不需要单独领取自己的照片,由拍摄单位集中返回学校。
补拍点地址:建外SOHO东区二号楼1803室,地铁国贸站C口出,国贸桥西南方向。联系电话:58691620。
营业时间:周二至周日9:30-17:00(周一及法定节假日休息)。
五、学位申请预警
2023年12月达到学位申请最长年限,即学位申请年限预警的博士生,应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学位,否则将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警示与否不是学位申请资格得失的依据。申请学位需按照学校学籍管理办法换发毕业证书。
地球科学学院
2023年10月20日
附件1:研究生论文保密申请表